崔莹:解读《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武汉双碳产业研究院崔莹2025-01-09 16: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锚定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依托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国家级平台和湖北区域碳市场先行先试优势,全力推进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与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11月30日印发了《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
 
如何看待和评价湖北省最新出台的《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湖北省在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上具有哪些优势?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将为湖北带来哪些机遇?湖北省在开展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中需重视解决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首义论碳》对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崔莹进行了专访,探讨了相关策略和建议。
 
《首义论碳》:近年来,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日益增加,碳金融市场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和市场的高度重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也在积极构建全国性的碳金融市场。如何看待和评价湖北省最新出台的《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
 
崔莹:这是湖北省长期以来深耕碳市场建设的自然发展方向。湖北省是我国八大试点碳市场之一,湖北碳市场自2014年正式开启交易以来,累计成交量与成交额均居于试点碳市场前列,截至2023年底市场参与主体超两万个,主体多元化程度高,市场覆盖范围也触及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16个工业行业,配额拍卖、交易、MRV等规则较完善,已形成良好的碳市场生态。同时,中碳登也是我国唯一的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清算结算机构,是全国碳市场中“碳交易枢纽”与“碳资产大脑”,其数据基础能够有力支持碳金融发展。因此,无论是从湖北碳市场发展趋势,还是从湖北在碳交易领域的禀赋上看,大力推动发展碳金融、建立全国碳金融中心,符合其在相关领域进一步发展升级的演进逻辑。
 
与此同时,全国碳市场已顺利、平稳完成了初期探索阶段的任务,生态环境部已出台全国碳市场纳入水泥、钢铁、电解铝等三大行业的征求意见稿,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预期未来可能纳入更多高排放行业。从欧盟等的国际经验上看,碳市场在完成初期建设进一步扩容后,其良好发展与碳金融活动有序开展存在显著关联。因为不同行业控排企业,与可以参与碳市场交易的金融机构等主体参与市场的动机和需求存在差异,不同类型碳金融产品能够满足这些差异化动机,从而促进碳市场流动性上升与碳价发现功能,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以碳配额等碳资产为标的的碳金融产品开发与定价,形成良性循环。因此,我国现阶段的碳市场发展需要与之匹配的碳金融产品和业务规模化开展,而全国碳金融中心对相关领域信息、机构、人才的聚集效应,能够良好推动我国碳金融以及碳市场的发展。
 
因此,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是我国现阶段碳市场发展的内生需求,而湖北省因其过往经验和禀赋,是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的理想地点之一。湖北省近期出台《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是进一步把握这一重要机遇,将发展碳金融作为其绿色金融大文章的重要部分。
 
《首义论碳》:要成功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优势。您认为湖北省在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上具有哪些优势?
 
崔莹:第一,湖北省在碳市场建设和发展上拥有优良传统与丰富经验,也是国内最早推动碳金融创新和产品落地的试点地区之一。同时,中碳登作为全国碳市场的注册登记平台,是中国碳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拥有丰富碳市场相关数据,兼具备重要性、唯一性、权威性等特性,也能够为湖北探索和推广碳金融创新提供坚实基础与强有力的支持。这些因素结合,使湖北在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上具备了得天独厚的“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的优势和基础。
 
第二,湖北很早便开始积极推进碳市场交易规则制定与交易机制创新、以及碳金融业务规则制定等方面的探索,并在多个相关领域出台了较全面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等,促进了湖北碳交易与碳金融业务有序规范发展。例如,碳交易方面,湖北建立了以《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为核心的“1+N”试点碳市场法规文件体系,积极推动市场扩容,纳入更大范围和更多元的参与主体,并对碳排放配额预分配、配额“双二十”损益封顶、配额拍卖与资金使用、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等机制设计进行了创新,形成健全碳市场的制度基础。碳金融方面,中碳登积极开展相关业务规则制定,编制了《碳排放权质押业务实施细则》、《碳排放权托管业务实施细则》、《碳排放权抵押业务办理流程》等文件,并联合中债登、上清所、农业银行等机构发布了多个权威碳指数。这些法规政策为湖北深化建设更全面的碳金融规则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三,湖北省委和省政府一贯积极支持本省碳市场与碳金融的发展,出台了系统性的战略规划与行动方案,使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的方向和思路更加清晰。2022年2月,湖北省政府便在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碳金融市场建设”,“努力保持湖北省碳金融领域全国领先地位”,以及“推动成立武汉清算所,打造碳市场现货及衍生品清算基础平台”等,明确了碳金融是湖北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同年6月,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开启了湖北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的实质性探索。2024年11月末湖北省政府印发的《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进一步升级并完善了湖北在碳金融领域的目标与行动计划。这些战略规划与行动方案彰显出湖北省对本身碳金融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持续一致的支持,工作目标与方案也不断细化。
 
因此,多年碳市场发展中积累的“硬件”和“软件”优势、比较健全的碳交易与碳金融规则体系、省级政府层面的战略发展与政策支持,为湖北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也是湖北省在相关领域发展的优势。
 
《首义论碳》:全国碳金融中心的建设不仅是湖北省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也将为全省乃至整个中部地区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具体而言,这一建设将为湖北带来哪些关键机遇?
 
崔莹: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可能为湖北带来三大主要机遇。
 
一是为推动湖北省在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支点和抓手。湖北省工业与制造业发展起步较早,基础雄厚,其在传统工业制造与锂电池、电动汽车等绿色科技新兴领域均进行了良好产业布局。另一方面,湖北省金融业发展起步则相对晚,其在传统金融中心建设上较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有比较劣势。而碳金融作为新兴金融领域,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对碳市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依赖度高,这使湖北省能够利用自身在碳交易领域的比较优势,以发展碳金融为支点,推动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是能够帮助湖北吸引涉碳领域机构和人才,完善相关产业链条与集群建设,提升湖北金融能力。这次发布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推动湖北本省各类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事业部,吸引头部金融机构、央国企的碳金融及碳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落户武汉,并将通过培训基地、研究平台、服务机制建设培养和吸引碳金融领域人才。若这些目标得以实现,将大幅扩大湖北省碳金融与碳资产管理相关产业的规模,形成更完善产业链条,有助于促进更多碳金融产品创新,依托碳金融产品开发与交易,提升湖北整体金融能力。
 
三是有助于促进和加速湖北工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经济和产业升级与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的六大工作目标之一便是要强化湖北碳金融基础支撑力,主要从强化碳账户体系支撑、强化环境信息披露支撑、强化数据平台支撑、强化金融政策支撑、强化财政政策牵引等几大方面入手。这些举措有助于系统性激励和促进湖北省制造业企业进行碳足迹核算、碳账户和碳数据管理、环境信息披露等实践,能够显著提升它们涉碳数据的透明度,能够促进针对不同行业的定制化碳金融产品设计,以及企业盘活和有效利用其碳资产进行融资,投资绿色低碳转型等相关技术与业务活动,推动湖北经济整体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首义论碳》:尽管湖北省在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方面具备诸多优势,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湖北省在开展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中需重视解决哪些问题,有哪些建议?
 
崔莹:一方面,建议湖北省积极主动联合生态环境、金融领域的碳金融业务相关主管部门,加快研究和推动全国性碳金融产品标准与规范化业务实施指引的制定和出台,为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打好基础。我国全国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的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金融领域主管部门为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目前,仅证监会在2022年4月发布了碳金融产品相关标准(JR/T 0244-2022),尚未形成由上述主管部门联合制定,权威性更强的产品标准。同时,我国目前也尚未形成统一规范、权威性强的碳金融业务流程指引。更清晰、规范、及权威性更高的产品标准与业务指引能够显著促进碳金融发展、创新、及业务规模扩大。因此,建议湖北在开展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中可优先聚焦上述问题,积极联合各主管部门,完善已有标准和流程,推动出台全国性标准和指引。
 
另一方面,企业碳核算与环境信息披露是挖掘碳金融业务创新机会,结合企业现状和需求开发碳金融产品,以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正在开展企业碳核算、产品碳足迹、ESG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另外,如深圳等部分地区已开始制定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或标准。建议湖北省积极参与并推动上述与碳金融深度相关的涉碳领域标准规则制定,探索这些工作与碳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的结合路径,扩大高质量碳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湖北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朝更大规模、更成熟方向发展。
 
本文原载于武汉双碳产业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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