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创新与市场激励方向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碳交易网2024-06-21 12:47

绿色金融是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在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立体发展体系,相关的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带动了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也展现出了显著的影响力。近年来,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人民银行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以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融资结构和人民生活方式等全方位的深刻变化。绿色金融在政府政策引导与市场创新中不断深化,服务“双碳”目标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并继续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3.77万亿元,同比增长35.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9个百分点。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11.21万亿元和11.34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6.8%。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绿色债券数据库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存量规模约3.28万亿元,贴标绿色债券余额占总债券余额的2.13%,占信用债余额的7.19%。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ABS、绿色股票和碳金融市场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一、绿色金融进一步制度创新的方向
 
(一)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一是围绕绿色金融内涵的延伸,加快地方性标准上升到全国性标准的安排。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围绕碳金融、转型金融、蓝色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等领域的标准构建开展探索,未来可进一步加快地方性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的步伐,通过更多地区检验标准的同时,也为标准的完善提供新的路径。二是完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相关披露与管理等重要标准,譬如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适用范围、分类别分级别的披露内容和披露频率,保障市场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取准确、及时的数据和信息,助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二)共同推动绿色基础设施的完善,夯实创新数据基础
 
一是政府可通过政策引导、搭建平台等方式为企业信息披露提供指引与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数据库,并逐步推进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二是企业应逐步重视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及ESG等方面的监测与数据披露,将涉及污染物排放数据、碳排放数据、能源消耗情况、资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使用等方面信息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也为企业拓展融资路径提供更多支持;三是金融机构须强化基于数据的创新能力,充分借力云平台,建立行业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模型,搭建绿色数据产品创新框架,实现数据价值的金融化运用。
 
二、绿色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和激励的方向
 
一是不断完善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REITs,以及以碳资产和绿色资产为标的的衍生金融工具等非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市场体系,应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以试点项目和国际经验为借鉴,丰富投融资渠道,满足不同阶段绿色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是探索内在机制创新,通过差异化授信机制,进一步增强绿色信贷产品优势。目前已有金融机构通过FTP定价优惠、内部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增强与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的衔接等方式形成绿色信贷的比较优势,更多金融机构可就相关做法开展进一步探索试点工作,并逐步形成标准化的规则和流程体系。
 
三是探索合作模式创新,通过如“银行+保险”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缓释绿色风险。随着各领域绿色金融工具应用的持续深化,未来金融产品间的联动或将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其中银保合作是重要方向,通过引入保险机构的风险对冲机制,有效降低绿色信贷业务的风险,助力提高绿色信贷机构的贷款额度和信贷业务的覆盖范围,在风险共担的同时也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是探索内容创新,丰富抵质押品品种,提高绿色信贷覆盖范围。贷款机构应积极探索扩大绿色信贷抵质押品范围的可能性,将绿色生产技术、知识产权、绿色保险保单、环境权益等深度应用至抵质押品的创新模式中,同时积极探索绿色信用的应用转化及绿色资产的证券化,丰富产品多样性。
 
三、小结:绿色金融体系制度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创新是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实现“双碳”目标,不仅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亦是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金融作为我国做出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重要手段,其持续的制度创新和市场激励的有效实施,将为中国乃至全球的绿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期待中国绿色金融能够在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和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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