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碳交易网2024-04-12 09:27

  多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据中国人民银行4月1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证监会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
 
  “此次多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意义重大。”中信建投期货碳中和与电力首席分析师唐惠珽分析称,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部分,《指导意见》将“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放在首位,可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绿色金融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短期来看,全国碳市场仍将以逐步扩容为主,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例如水泥和电解铝行业。长期来看,在保证市场平稳运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大型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有望优先被纳入,其他交易主体如专业碳资产公司、大型生产制造企业等也将适时被纳入。
 
  《指导意见》还提出,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在鲁政委看来,预计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及其指数挂钩的绿色结构性存款、绿色理财和绿色信贷等金融产品的空间将被打开。
 
  “目前各地方碳市场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开展了碳金融的创新应用,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相关碳金融产品仍然面临可推广性、可复制性较差的实际问题。”鲁政委认为,应尽快出台碳金融服务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制度流程,引导碳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同时出台激励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相关金融产品的应用。
 
  中信期货创新发展部负责人朱子悦认为,未来市场可能会逐步推出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等,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
 
  事实上,碳期货是碳金融产品发展的一个重点领域。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表示支持广期所碳期货产品的研发和推出。2023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大湾区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广期所积极研发碳排放权、电力等绿色发展类期货产品。早在2021年11月,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支持广期所建设碳期货市场,发展碳金融服务。2023年2月,广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碳排放权现货、期货市场建设。广期所也多次表示,将加大碳排放权期货品种的研发力度。
 
  “我国碳市场自形成以来,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并运转,定价机制逐渐完善,但同时也存在交易方式原始、流动性不足、风险管理工具缺乏等局限。为了推进企业碳资产管理、活跃碳市场交易,各地的碳金融市场创新不断出现,涵盖了碳期货以外的各类主要碳金融工具。”唐惠珽表示,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仅培育出依托碳配额碳信用两种基础碳资产开发的各类金融工具,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参与到市场中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还十分有限。发展国内碳金融市场,对于完善国内碳市场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体系、争取在国际上的碳定价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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