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目标: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
碳排放达到峰值。
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升,珠三角核心区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利用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质进一步提高,
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模式基本建成。
《方案》提出,完善财政金融服务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降碳工作。推广
合同能源管理,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面推进建筑碳普惠激励机制。同时,推动大湾区在
绿色建筑、绿色技术、绿色金融、建筑
碳交易、
碳标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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