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进一步完善碳定价机制
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在引入资金的同时,也能促进碳定价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不断完善。
《白皮书》指出,中国碳金融已经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全国碳市场的规模将稳中有升,随着碳金融产品的丰富和碳金融交易机制的完善,未来全国碳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十万亿级别;市场覆盖主体、覆盖行业、产品种类等核心要素均将逐渐丰富,金融机构、投资者等更多主体将参与到碳市场的交易活动中,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将有序从目前的发电行业扩展到更多行业,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将以合适的方式进入市场;全国碳市场
价格将更加充分地反映社会平均减排成本,
价格发现机制不断完善,未来碳市场的价格博弈将更为活跃,碳市场将通过碳价推动企业减排并促进减排技术革新。
自2021 年7 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我国
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增强价格发现功能成为碳市场发展的重要课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在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主办的“2023中国可持续投资发展论坛”上指出,碳价波动受很多因素影响。目前,碳市场功能还有待完善,市场建设处于初级阶段,体现在参与主体相对单一,下一步要丰富现货产品和衍生品等,相应市场调节机制也需要完善。具体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形成长效稳定的碳市场机制,包括相应的政策、法律、框架,包括常态化的连续性的配额分配政策,以及增加交易主体的类型。
第二,有序推进行业扩容,主要包括产业转型紧迫、转型压力较大的行业,特别是产能过剩的行业;单位产品减排成本较小,边际减排成本差异较大的行业;受国际机制影响相关的行业;数据资料技术比较好的行业以及碳排放核算、核查关键技术比较成熟的行业。
第三,丰富碳市场的功能和内涵。碳市场首先是作为政策工具,然后再有序地推动市场化相关功能的完善,应牢牢把握碳市场作为政策工具的定位,稳步推进市场化的探索,发展碳金融,丰富交易主体、品种方式,逐步建立市场调节机制,有序推动碳金融的创新等。
第四,强化碳市场对投资的导向作用,要建立碳信息披露、碳绩效评价等技术框架,为金融机构投资活动提供支撑服务。
第五,推进碳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推动与境内的交易机构开展合作,要积极参与巴黎协定下国际碳市场多边或者双边的市场机制,打造国际的碳交易中心和碳定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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