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高效的投融资手段。钱从哪里来、如何使用好?怎样提高金融的“活水”效应?如何构建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协同政策体系?
“推动气候投融资,要在标准体系、技术体系、数据体系上构建方案。”“我们要引导和鼓励资金流向技术先进、示范创新、气候效益显著的
绿色低碳项目。”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上,参会嘉宾表示,2020年以来我国气候投融资顶层文件相继出台,制度体系和
试点工作逐渐丰富。但在标准统一、机制灵活、信息对称、数据精准等环节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要完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
碳排放市场、提升资金供给的精准度。
建机制、定方向推动市场驶入“快车道”
气候投融资,是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几年前,各方认为落实《巴黎协议》存在承诺、技术、资金三个方面的缺口。”科技部原副部长刘燕华说,特别是在资金上,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50年全球需要投资110万亿美元来解决落实《巴黎协议》问题,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要的资金规模巨大。
气候投融资的钱从哪来、谁来用?“简单讲,是花谁的钱,干谁的事。花自己的钱、干自己的事,最讲究效率和性价比;花别人的钱、干别人的事,效率和性价比都低。”刘燕华认为,要把气候变化和金融体系融合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有效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近年来,气候投融资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努力构建起了顶层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李高介绍说,2020年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气候投融资的第一份顶层设计文件;2021年人民银行设立
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和激励金融体系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发展;2022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推动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财政、金融政策保障机制。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们先后发布了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金融指引。”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叶燕斐表示,中国的绿色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了22万亿元,相当于整个贷款余额的10%。21家主要银行机构85%以上的绿色金融或绿色贷款都与气候融资有关,气候投融资是绿色投融资的主体。
气候投融资市场驶入了“快车道”。李高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金融机构对98个重点项目授信1800多亿元,涉及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生态修复、减污降碳、低碳制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政策的创新和试验是试点的核心
推动气候投融资,需要具体的抓手。刘燕华认为,
碳市场是有效将“气候长期效应”和“投融资短期收益”粘合在一起的工具。“
碳交易考虑到了环境成本、配额制度、资产属性和资本特点。我们要加快
碳市场建设的覆盖面,通过加计扣除政策激励绿色投资;对绿色企业要进行认定,降低绿色企业上市门槛,使其投融资更加快捷;要加大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覆盖范围。”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我国启动并平稳运行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有效发挥了市场经济机制,探索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了绿色低碳转型。
王金南介绍说,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工具和服务模式创新,应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减污降碳市场进程,加大了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力度。此外,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指导23个地区有序开展试点和建立项目库。
试点先行,是气候投融资的“先手棋”,政策的创新和试验是试点工作的核心。2021年底,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印发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首批试点名单中,共23个城市及地区入选,其中包括12个市、4个区、7个国家级新区。
“试点的探索,是为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实践。这项工作受到了各地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来参加我们的评审答辩,并牵头组织编制本地的试点方案的。”李高说。
作为试点地区,
北京市通州区区委书记孟景伟表示,通州突出系统谋划,制定实施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建立政金企合作对接、气候信息披露、应对气候变化审核、长效评估四大机制;突出项目引领,以
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海绵城市等为突破口,全区绿色信贷投资余额近270亿元,占全区贷款比重超10%;突出创新驱动,加快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突出氛围营造,持续优化气候投融资软环境。参与制定
碳金融产品等国家级标准,发布实施全国首个京津冀企业ESG评价。
引导更多资金润泽气候变化“雨林生态”
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
“目前,我们的数据统计还是分头统计的,涉及到债券、贷款、股权、自有资金等,需要一个牵头部门进一步做好全范围气候投融资的追踪、调查。”叶燕斐表示,除了市场主体自身的汇报外,还要建立一个化石能源的追踪系统,与企业报送的数据交叉验证,为银行机构了解金融资产方面的碳中和提供支撑。
叶燕斐说:“我们还要建立主要工业产品和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追踪,金融系统可以进一步支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效率高、碳排放少的企业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发展阶段,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宋鑫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集复杂性、艰巨性、全球性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需要聚集资金、人才、技术、标准乃至文化等要素资源,通过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从政策机制、标准体系、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的交流、提升和完善。
为了提高气候投融资的效率,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赵华林建议,要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以便于金融机构去辨识、去投资;鼓励试点城市培育气候投融资气候友好型企业;加强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在减排标准、碳体系等领域的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引入资金赋能气候投融资。
“我们要引导资金投向,发挥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招商引资作用,加大培育高碳企业的低碳项目,提高对降碳技术研发应用的投入,发挥最大的减碳效益。”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建议,要打造
平台完善信息披露、数据共享、绩效评价建设,实现智慧高效管理;加强政策协同推进,实现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环境政策有机联动,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
谈及下一步发展,李高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同有关部门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加大对试点地区的指导。2023年将组织编制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通过评估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搭建气候投融资的政银企对接平台,指导地方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高效的产融对接机制。在标准建设方面,要探索培育气候友好型企业、气候创新技术、气候信息披露等相关标准,以标准来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除了加快建设强制减排市场外,我们还要加大对自愿减排市场的建设。自愿减排市场不会直接增加企业的成本,而是鼓励自愿减排的企业进行减排。更重要的是,自愿减排是一个全球性的市场,抓住这个机遇将对中国的产业发展和生产方式转变带来重大影响。”叶燕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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