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规定
今年6月,《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印发,是自2010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以来的首次修订。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按照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通过赠款方式支持有利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的相关活动,通过有偿使用方式支持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在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陆新明介绍,这次修订在保留基金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定基础上,增加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内容;同时结合新形势、适应新环境,完善了基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部加快修订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修订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基金早日发挥更大作用。”陆新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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