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碳市场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全国
碳市场运行一年多来,如何界定碳市场的金融属性?现阶段碳市场金融属性发挥情况如何?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碳市场金融属性?在近日由
绿色金融60人
论坛(GF60)和上海金司南金融研究院主办的“碳市场金融属性的发挥与提升”研讨会上,多位业内
专家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表示,碳市场金融属性的提升,一方面与投融资产品、服务有关;另一方面是如何让金融机构秉承着
碳减排的原则开展运营,这对于碳市场发挥金融属性尤其重要。
“衡量碳市场金融属性是否完全发挥的标准是市场是否能在每一个发展阶段让各方都能得其所需,而不是单纯地用活跃度和种类数量来衡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李瑾说。
广州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孟萌也表示,碳市场金融属性并不是为了去追求金融而使得碳市场金融化,而是应该从如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本国/地区的碳减排目标着手。
“我国碳市场发展还是处于初期阶段,即使是最早启动的
试点市场,到现在也仅有10年时间,再加上我国金融发展的原则和逻辑与欧美差异较大,缺乏经验借鉴,这是碳市场金融属性发挥缓慢的主要原因。”孟萌表示。
随着碳市场的扩大,各种有投资价值且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衍生品,如
碳期货、碳期权、碳排放信用、碳互换等都已经在试行中。中证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秦二娃表示,这些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吸引了大量投资资金进入,加强了碳市场的流动性,也有助于发挥碳市场的减排功能,并且把金融资本和低碳实体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从低碳角度出发,如果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更加凸显,能够更便捷地把现有的金融资产直接或间接地投向
节能减排企业或项目,另一方面,企业或者项目的减排量能够更便捷地进入金融市场交易,更有效地推动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秦二娃则认为,碳排放权本身的金融属性需要被强调,并更好地衔接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需求。
李瑾建议,在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并行的状态下,试点还是可以继续发挥
碳金融先行孵化基地的作用,
碳金融的业务和产品可以在一个类似于实验田的小型市场进行一些探索,“应让金融机构,包括一些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也都参与到这个碳金融市场和模式设计中,进行更多的碳金融产品尝试。”
孟萌也表示,不能要求碳市场突然从初级阶段跨到成熟阶段,可以先从能够承担碳市场金融属性提升的先进地区,开始试点,分层级/分阶段实现,同时探索更多金融化的衍生品。
“碳期货的市场发现功能,能很好地反映
碳交易市场
价格的变化与市场动态。对碳市场而言,期货市场的参与,不光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更多的是
价格稳定或者说价格发现的功能,因此碳市场金融属性的提升可能还是需要一些金融产品,尤其是期货的参与。”秦二娃也表示。
李志青表示,发挥金融属性的好处是能够极大地提高减排过程中的效率,通过定价机制形成良好的激励手段,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但在市场属性不成熟情况下,金融属性的提升也有可能增加减排成本。如果发展金融产品后,没有金融风险管控的能力,金融产品的负面作用会大于正面作用,进而出现例如价格虚高等扰乱市场情况。
“我们不应把碳市场与非碳市场进行割裂。在强调碳市场的金融属性时,也应强化整个社会对碳排放的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的界定,将碳这种新型交易产品纳入到非碳市场的金融体系中,形成碳金融属性的环境氛围。当市场参与者(例如金融机构)对碳金融属性,包括识别、核算、风险管理等必备条件充分认识后,市场金融属性的提升将水到渠成。”李志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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