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广东省金融监管局官网正式发布了由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发展
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广东提出,加强对
绿色企业上市的支持和服务。支持设立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小额贷款公司(即小贷)、绿色融资担保公司、绿色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同时,探索发展碳资产抵押融资、碳资产
托管、碳回购、
碳基金、碳租赁、
碳排放权收益结构性存款等金融产品,以提升
碳市场流动性。
在《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中,广东明确三年后,即力争到2025年,该省基本建立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其中,广东全省将设立绿色专营机构40家;信用类
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将较2020年翻两番;而绿色保险累积提供风险保障将超3000亿元。
关于保障措施,广东将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有关部门与中直驻粤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为成员的绿色金融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主要措施分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快
碳金融市场建设”及“强化绿色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等七方面内容。
首先,关于“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除支持设立绿色小贷等地方金融组织外,广东提出,将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广东将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绿色低碳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鼓励发展重大节能
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探索发展专业化的政府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支持担保机构创新模式,扩大担保覆盖范围,放大授信倍数,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
其次,关于“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广东要求,深化“投贷联动”等融资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零碳、负碳前沿/颠覆性技术攻关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绿色公交、
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绿色租赁业务。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业领域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保险+期货+银行”等综合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绿色农业创新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方面,广东明确加强对绿色企业上市的支持和服务,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创新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绿色双碳板”。支持优势绿色龙头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向绿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
再次,关于“进一步加快碳金融市场建设”,除丰富发展碳金融工具,探索发展碳资产抵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外,广东还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绿色项目收费权等环境权益的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探索建立高效的抵质押登记及公示系统,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的抵质押物。
另外,广东也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参与碳市场交易,为
碳交易提供资金存管、清算、结算、
碳资产管理、代理
开户等服务。探索
碳交易跨境便利化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
试点并积极使用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引入港澳及境外投资者。
最后,为提升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牢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在关于“强化绿色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方面,广东明确,将加强绿色金融产品的资金后续使用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金融产品资金的后续管理,监督产品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避免出现项目“洗绿”风险,发现存在资金违规挪用情况的,及时采取必要的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