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建设的终极目的是实现‘双碳’目标,而最为关键的方法是建立相关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市场调节。”7月5日,在21世纪经济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合举办的“‘
碳中和2060’与
绿色金融
论坛:气候投融资与中国未来”上,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市场研究总监鲁政委表示,未来气候投融资建设中要高度关注电力市场的重大作用。
鲁政委指出,中国88%的
碳排放量来自能源系统,如果整个能源系统实现近零排放,“双碳”目标就可以接近实现。因此应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构建以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中国最近几年的新能源发电技术,如太阳能发电等发展迅速,单机发电成本也迅速降低。目前需要大规模进行装机,但是在此过程中会有一系列挑战,如由于绿色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装机后能否被有效的消纳难以确定,从而影响新能源电厂的收益。在发生极端情况时甚至收益会无法回收。因此,解决新能源发电的消纳问题十分重要。
鲁政委表示,我国从2016年开始探索绿色电力的消纳机制,2019年建立了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2020年开展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交易,2021年启动绿色电力交易
试点,全国和南方区域分别开展了首笔交易。现在我国已经有绿证资源认购交易、绿色电力交易
试点,以及分布式发电交易试点,新能源消纳机制正在从保障性消纳向市场化消纳加速转型。
如何促进这一转型?鲁政委认为,应当促进电力市场和电力
价格的改革。此外,新能源波动性需要储能、调峰,以及需解决涉及的费用承担问题。
“电力系统不仅需要实时保持平衡,还需要在中长期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对其保证补偿。供电时不仅需要考虑电力的商品性,还要考虑安全、物理的属性。目前的电力市场就已经非常复杂,绿电交易加入其中会让其变得更加复杂。”鲁政委称。
尽管艰难复杂,仍需要促进
清洁能源建设发展。鲁政委介绍,根据欧盟目前设立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未来欧盟会重视进口产品整个生产过程的
碳足迹,因此是否使用绿电将会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很大影响。
“可以认为,绿电是另一种形式的
碳市场交易。因此如何将绿电与国内
碳市场交易结合起来,既避免重叠,又能够实现平稳的无缝衔接是当下应该考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