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
碳中和。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把握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把握金融服务的节奏和力度,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在积极支持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严格按照各行业、各地区碳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平稳有序调整优化投融资结构,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二是认真落实绿色金融政策要求。《指引》提出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等三个方面。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作为国际通行的投融资理念,是绿色金融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银行保险机构要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在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同时,银行保险机构也应重视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是立足经营实际完善绿色金融管理。《指引》适用范围涵盖了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导性、原则性的政策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经营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绿色金融管理工作。银行机构应将绿色金融政策要求融入信贷管理全流程,加大对绿色发展的信贷支持,加强风险管理。保险机构要从资产端和负债端两方面着手,积极开展绿色保险和资金运用,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
此外,为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指引》附则中专门设置了政策过渡期,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政策要求,在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