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已取得多项成果
广州日报:广州如何与大湾区其他城市联动,共同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邱亿通:国家和省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多次在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规划和方案中明确强化绿色金融创新机制有关任务。广州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并摆在突出位置。其中,绿色金融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重要内容。
目前,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已取得多项成果。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并积极支持在联盟框架下开展绿色金融标准和创新业务研究,推动形成大湾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同时,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广碳所与已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围绕构建大湾区碳市场开展合作研究,在广州率先试点的绿色低碳供应链评价标准已成功在佛山、惠州等地复制并实现绿色金融业务落地,广州地区企业赴港澳成功发行境外绿色债券,香港品质保证局等专业机构纳入了广州试验区绿色企业和项目认证机构名单。同时,在刚刚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与资管中心有关规划中,对在大
碳资产管理业务作出了谋划。
此外,通过举办各类绿色金融专题
论坛会议,搭建大湾区绿色金融交流
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抓住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机遇,促进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资源配置能力的提升,助力大湾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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