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深化
绿色金融改革,打造
绿色金融浙江样板。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气候风险评估,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推进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发展
绿色债券,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研究建立绿色证券基金业务统计评价制度。强化碳达峰
碳中和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支持浙江按规定使用
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
绿色债券增量扩面。探索推进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和业务的
碳减排。
21低碳快评:这有利于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引导银行将碳减排效益、
碳价等指标纳入授信管理流程,有助于发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