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有序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形成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财政政策需打出政策“组合拳”,落实现有政策,稳定市场预期,谋篇布局推动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传统煤电企业加速低碳转型,完善财政扶持性政策,有序减量替代不搞“一刀切”。明确税收优惠政策,专项鼓励传统煤电企业加快折旧低碳转型;继续完善
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继续落实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相适应的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为传统煤电企业提供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更新老旧技术和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助力建立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金融基础设施,优化
碳排放权市场
价格调节机制进,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
价格引导作用,。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等“两高一低”项目盲目扩张,抑制其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
二是降低
新能源企业成本负担,落实好现有财政税收政策,鼓励
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光伏发电、风电、光热发电等
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利用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协调
清洁能源企业区域分布,提升风能、光能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做好现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提前明确当年补贴预算额度和退坡政策,稳定企业投资与生产预期。光伏企业要明确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及优惠政策及税基计算方式,相关财政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三是逐步探索地方政府发行绿色专项债券支持地方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重大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新增专项债券适当向绿色低碳项目倾斜,探索全国推广发行绿色地方专项债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生活、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基石。鼓励地方政府充分利用信息优势,缩减绿色投融资中间环节,补齐政策短板,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孙家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