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广州打造碳中和登记服务中心
王筱虹提出四点具体建议: 一是支持广碳所在推进碳市场国际化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碳排放权期现货联动,研发服务“一带一路”和绿色发展的创新型期货品种。支持广碳所开展
碳期货等碳金融衍生品创新研究,与广州期货交易所共同探索碳排放权期现货联动,持续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天然气等创新类期货产品研究,论证上市
碳期货品种和其他环境权益交易品种的可行性,为期货交易所的创新型期货产品尤其是碳衍生品的推出提供专业支持。持续推动跨境
碳交易、碳金融发展,批准广碳所开展碳排放权跨境交易
试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逐步互联互通,加快引进良好的市场化氛围和国际化理念。
二是支持广州打造碳中和登记服务中心,构建以碳要素为核心的碳账户体系。打造国家级碳中和登记
平台,利用国内外被广泛认可的
碳盘查核算标准和指南体系构建以碳要素为核心的碳账户体系,搭建涵盖产品、组织、活动、政府、个人和金融产品等多层级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碳排放数据和
碳减排信息提供登记和认证服务,实现产业链碳排放信息互联互通以及人民生产生活各方面的碳排放数据化和可查询化。
三是支持依托广碳所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定位为立足大湾区、服务全国、对接国际的碳要素定价平台,未来拟开展碳排放权、用能权、生态产品等交易。以广碳所为战略载体,通过引入港澳相关机构完成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后,将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所互为补充支撑,大湾区内已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行业范围但年碳排放低于2.6万吨的企业、未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行业范围内的重点排放企业均可在该平台进行交易,并可开展跨境碳排放权流转,最终推动广州在双碳目标下成为引领全国、接轨国际的国际化碳金融中心。
四是支持将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升级为示范区,并将碳金融纳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建设,在广州率先开展碳资产跨境交易便利化试点。支持将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升级为示范区,提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效应,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更好服务广州碳金融中心建设。发挥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良好基础,引进或培育绿色认证、评级及碳资产确权登记、
碳资产管理等第三方机构,探索构建碳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
碳资产管理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