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此次的中央政治局
会议明确指出,从“十四五”规划开始,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要进入到以降碳为重点、降碳和防污协同增效的新阶段。
我们过去发展绿色金融主要是防治污染,从“十四五”规划开始,为了实现“双碳”目标,降碳将成为绿色金融的重中之重,降碳和防污要协同增效、协同推进。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所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双碳”目标任务艰巨 绿色金融对其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全球生态安全由于气候的变化,现在已经受到严重威胁,实现“双碳”目标,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数据显示,全球大概80%的人口还生活在人均能源消费大大低于100吉焦的国家和地区,2019年全球人均能源消费大概是75.7吉焦,各个地区很不平衡,其中亚太地区是61.1吉焦,南美洲地区是55吉焦,非洲最低仅15.2吉焦。
联合国设定的人类发展指数将人均能源消费100吉焦作为参考指标,也就是说,全球80%以上的人口现在远远没有达到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主要是发达国家排放得很多。同时,全球80%以上的一次性能源消费仍然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仍然属于“传统能源”,而不是非化石能源。
目前,全球80%以上的人口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低于1.1万美元的,即大部分还是发展中国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全人类要实现“双碳”目标,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社会问题。
2020年以来,在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各个国家减碳任务更加艰巨。各个国家为应对疫情出台了很多财政刺激措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4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50个经济体财政刺激一共支出了14.6万亿美元,其中只有3600多亿美元是符合绿色标准的,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是为了应对疫情。
2021年,绿色和平组织也发出公开的批评,指责欧洲央行为了应对疫情,放松了对信用评级下降、
碳排放较多的企业抵押品的融资规则。即央行融资需要抵押品,但提供抵押品的企业很多是高
碳排放的。因此绿色和平组织2021年也发出呼吁,要求欧洲央行要尽快将货币政策转向到纠正气候应对失衡上来。可见,从全球来看,要完成“双碳”目标,任务还是十分艰巨的。
绿色金融是中国“双碳”目标政策框架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协同产业政策、消费政策、税收政策、
碳市场的交易,绿色金融在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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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目标对金融体系会带来很多影响,首先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投资和发展机遇,对金融业业务的模式也会带来重大的变革,对金融资产的定价、估值、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均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影响。同时“双碳”目标的推进也可能会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现在不同机构也有一些不同的研究和测算,比如贷款不良率可能会上升,债券违约率可能会提高,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能会减值等,因为在转型当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
“双碳”目标的实现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也会带来新的挑战。降碳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如何处理好,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如何处理好,降碳和可负担的关系如何处理好,这些都会对通货膨胀、利率、汇率以及货币政策其他的工具带来一些影响,这些都属于需要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研究的新问题。
关于我国未来如何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的思考
近几年,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构建了绿色金融政策的框架,整个框架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政府主导,在减碳问题上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好规划,要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要推进金融体制机制的改革。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金融机构要把管理环境风险、气候风险和拓展金融发展机遇统筹起来。三是加强金融创新,这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四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绿色金融涉及绿色金融产品和标准、绿色数据库、碳排放交易、绿色评级、绿色认证等,这一系列的金融基础设施都需要进一步健全。五是绿色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度非常重要,包括要强化市场主体对实现“双碳”目标的责任义务,也包括未来要实施环境和气候信息强制披露。
从绿色金融的业务范围来讲,绿色贷款方面,目前我国达到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一。
绿色债券的存量债券也超过了8100亿元,位居全球第二。未来还要发展绿色股权投资,数据显示,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占全球总投资资产超过30%,我国未来也将在此方向上继续发展。
目前,我国也在发展绿色基金、绿色理财,截至2020年底,我国和绿色相关的私募基金已经超过500只,规模达到2000亿元,其中主要是股权投资。此外,未来我国还应大力发展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等。
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别重要:一是要实行正向的激励机制;二是要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压力测试,增强金融机构防范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正向的激励机制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财政贴息,如何扩大金融对“双碳”目标贷款的贴息;人民银行如何设立支持低碳转型的专门工具;如何把绿色债券作为央行放款的合格抵押品;另外还要建立绿色担保和项目风险的补偿基金等。
未来,我们还要培育个人投资者投资ESG产品的意识。中国个人投资者数量庞大,如何普及金融知识、普及绿色金融教育,让广大个人投资者投资ESG产品,这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过去投资一个金融产品,主要是分析风险和收益,这属于二维模式。未来可能要转向三维模式,投资一个金融产品,不仅要看它的风险、收益,同时也要看它的ESG绩效,进行全面衡量。现在有很多金融产品,正因为它用于ESG,实际上它的收益是在增加的,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因此,未来如何培育广大投资者投资ESG产品是一个新的课题。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分析。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金融机构开展这项工作,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需要运用一系列的工具和方法,帮助金融机构决策者选择项目。环境风险分为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会增加信贷和投资风险,作为金融机构,必须要增强识别监测环境风险的分析和预警能力。金融机构还要开展环境风险的压力测试,有了分析的工具和模型,通过这些压力测试传导到金融业务的内部决策流程上来。
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创新,要针对环境的权益开发新的产品,比如排污权、水权、排放权、用能权等。这些环境的权益都可以作为金融资产的底层资产来进行开发。可以探索开发出若干个创新型的金融产品来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要加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金融机构,都在开始自愿性披露,未来要从自愿性信息披露逐步转向强制性披露,当然要制定规则分步实施。同时要建立公共环境和气候数据
平台,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评级和认证,通过信息披露,使得金融机构业务的透明度增加,对于投资的项目、支持的产品将来的碳排放量到底是多少,要追踪
碳足迹。金融机构本身也存在碳排放的问题,不仅要披露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支持项目所排放的
碳足迹,还要披露自身
碳减排的信息。
要加强绿色金融的监管。为了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绿色金融的评价体系,特别要进一步统一监管的规则,实现绿色金融的发展和金融业风险防范相互协调,也要防止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防止金融业“洗绿”的问题——以支持“双碳”目标为名,实际上不是干绿色的事情。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创新的监管协调,建立绿色金融分析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资金运用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本文根据作者在2021年9月6日清华五道口“碳中和经济”
论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1年10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