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区间绿色金融标准和监管合作
国际和国内的经验都表明,地区间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评价方法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的过度差异化会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障碍。如果各地的绿色金融标准都不一致,进行跨境投资的主体就可能面临多重认证的额外成本或拟投资的绿色标的不被认可的风险。因此,大湾区各地监管部门有必要探索如何强化绿色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可兼容性和的一致性,争取做到绿色金融产品互认,降低绿色资产跨境交易的成本。
国际上即将成立一个新的机构,名字叫ISSB,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国际可持续标准委员会)。这个机构计划采取“模块化”的方法来推动全球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的一致化,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模块化即在一个披露标准体系中,有基础模块,也有若干个附加模块。基础模块中规定的披露要求适用于所有披露主体和所有地区,是最基本的要求,这样就提供了标准一致性的基础。附加模块可适用于大型企业、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某些能力较强的地区。每个地区可以在强制要求的基础模块之外自主选择是否要采纳一些额外模块。这有点像买汽车,车里的有些设施是基本配置,贵的车和便宜的车都有这些基本配置,但有些是可以多花点钱可以买的额外配置。这种安排就可以在充分考虑到地区、行业和企业差异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提升标准的一致性。大湾区可以按此思路率先做一尝试,以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逐步趋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