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要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
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
绿色股票指数,发展
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
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
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