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前景展望
不可否认的是,碳达峰和碳中和任务艰巨,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如何在保证GDP的前提下实现环境效益,对我国的经济提出了挑战。
而且,我国的绿色金融行业尚处于初期阶段,如何通过多种金融手段助力碳中和,也是摆在行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应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分别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政策激励约束体系、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提出建议,以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例如以碳中和为约束,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包括绿色项目的界定、绿色债券的评估认证标准等;创设
碳减排支持工具;将符合条件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等等。
绿色金融标准的界定是目前行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
此前,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绿色分类标准。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明确划分了六大类绿色经济活动,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
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
后来在这份产业目录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绿色债券支持的经济活动进行了界定。在信贷领域,2013年出台了《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划分了绿色信贷支持的行业类别。
不过,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企业仍存在“洗绿”、“漂绿”行为,表面上打着绿色经济的幌子,实际上从事的依然是高污染业务。为杜绝这一乱象,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分类标准还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际上的绿色金融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市场主导的、国际组织制定的绿色债券标准,包括《绿色债券原则(GBP)》、《
气候债券标准(CBS)》;另一类是中国和欧盟的绿色分类标准,欧盟于2020年3月公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此外,南非、加拿大、印度、新加坡等国也在制定其本国的绿色分类标准。
关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周茂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培育成熟、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统一信息
平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逐步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相接轨。
还有金融行业资深业人士指出,不少银行在贷款投放上对于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是不够重视,金融机构应将绿色金融纳入远景规划。此外,金融机构打通与环保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绿色贷款的审核也很重要。
周茂华表示,欧美国家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首先,完善、细化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这些法律,各地可以制定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明确各部门、市场主体的职责与义务,为绿色金融高效运转奠定基础。
其次,政府重视绿色行业发展。政府财政通过财税等为绿色项目提供一定政策倾斜,增强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项目的热情。
再次,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例如:美国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市场拥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多样化需求,同时,该市场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活跃(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并且创新产品渗透至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
最后,强化监管,增强信息透明度,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浦江金融
论坛秘书长李国旺对记者表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需要通过资源创新,控制上游原料供应;通过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金融创新,开辟新市场、满足新需求、实现超越。
绿色金融市场创新不仅是用全新产品去开拓一个全新市场,更主要是重组、重构现有的自然资源、管理资源、政策资源、技术资源。通过对绿色产品的产权、股权、债权、期权及其衍生品的创新,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跨界融合。
做好绿色金融的工作,既需要顶层设计的指导,对未来的发展路径做好长期规划,更需要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树立绿色发展的新思维,灵活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支持绿色经济,为环保型企业与项目输血,切实推进碳中和长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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