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是非常基础的工作,易纲行长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在多个场合都作了重要阐述,这也是我们过去几年推动
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及时有效的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有利于贷款企业更加重视
绿色金融发展,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领域。另外,高质量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做好环境压力测试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也是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审慎管理的依据。
中国早在2017年就开始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试点工作。当年的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就鼓励两国的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试点,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合作建立了工作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索。到目前为止,中方已经有15家机构包括观察员加入到试点中,一些好做法已经具备推广价值。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离不开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只有在充分准确的绿色金融标准基础上,才能够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才具有可比性。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是我们制定的第一批绿色金融标准之一。目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先行试用这个指南,部分试验区已经实现了辖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全披露。下一步我们会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从披露范围、披露内容、披露精细度等方面循序渐进地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