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洲开发银行批准
绿色气候基金联合融资贷款山东
绿色发展基金项目签约生效,该笔贷款金额1亿美元,期限20年,利率为1.25%,标志着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第一个中国项目正式落地山东,实现我国利用绿色气候基金“零突破”。
此项目对于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国内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具有积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确认了我国合理利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机制的发展中国家定位和权利。前期,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已与亚洲开发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分别签署贷款协议,合计签约额等值3亿美元,加上此次绿色气候基金贷款,总额达4亿美元,将对山东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绿色气候基金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下设立的全球基金机构,总部位于韩国松岛。该基金由194个国家政府于2010年建立,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限制或减少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促进气候资金流向低碳和气候适应性发展项目投资,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力。
亚洲开发银行于2015年成为绿色气候基金执行机构。此前,中方虽为绿色气候基金成员,但从未向其申报项目。2019年11月,财政部代表中方向绿色气候基金董事会提交亚行山东绿色发展基金联合融资项目申请并获批,历经一年多艰苦谈判,经亚行批准后签约生效。该基金也是全国首支在省级层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设立的绿色基金,远期总规模100亿元。
“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通过创新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使用方式发起设立的,支持我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也是国内首支达到国际领先绿色标准的基金产品。”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这种通过基金模式创新资金的使用方式,有助于更直接地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显著提升资金效用,创新了绿色与金融指标的有机结合。
山东省绿色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冰告诉记者,项目遵循“减碳原则”设立,引入全球领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基金管理模式,在机制和模式上实现一系列创新,计划投向省内
碳排放量较大、协同效应较强、技术较为成熟、效益较为稳定或者能显著提高城市、人群的适应变化能力的项目。预计项目实施期内,将有效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3750万吨,并促使750万人受益,有助于增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