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市场的定价权由
碳期货市场决定,主要体现为:
碳排放权的定价逐渐从现货市场转移到了期货市场。
现货市场原有的定价方式,可以称为碳权的“商品属性”,在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之前,碳权的定价仅限于“某些地域”和“某些交易者”的
价格决定机制。
碳权上一期的价格影响供给者对下一期碳权的供给,同时也影响消费者对下一期碳权的消费,形成了价格与产量的动态模型——“蛛网模型”。
“蛛网模型”分为收敛型与非收敛型,收敛型的“蛛网模型”可以促使价格趋于稳定,而非收敛型的“蛛网模型”会给供给者和消费者带来双重困扰,使价格波动越来越大,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
引入碳期货,就是希望市场上的交易者可以预见这种促使价格波动剧烈的风险因素,解决“蛛网模型”的困境,使价格波动趋于平缓。
期货市场的交易者不仅包括套期保值者,也会吸引投资者。只要交易者认为自己比别更有“远见”,能够预测价格的变化,就可以入场交易,承担套期保值者转嫁的风险。
由于交易者对未来价格有所预期,使得价格不局限与历史经验或者上一年度的价格,有事甚至不局限于碳权真正的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