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资产质押/抵押
碳资产质押指企业以自有的碳排放配额或CCER为质押担保,将质押标的过户转移给银行,向银行获取质押贷款的融资方式,到期企业还本付息,那么这个质押标的就还还给质押方,如果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那这个质押标的就可以由银行处置。网上查询提到我国首笔碳配额质押贷款为湖北宜化集团2014年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达成的4000万元质押贷款,该笔业务单纯以国内碳排放权配额作为质押担保,无其他抵押担保条件。网上说我国首单CCER质押贷款为上海银行提供给上海宝碳
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数十万吨CCER质押500万元质押贷款业务。
碳资产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和传统意义上的质押抵押区别一样。区别就是,抵押的标的在抵押人企业账户上,如果真出了问题,后期银行追溯坏账处理起来比质押稍微麻烦一些吧,毕竟充当抵押物的配额或CCER资产不在银行账户上。
碳资产质押和抵押对于后市启动的全国电力碳市场来说,笔者觉得还是有积极意义的,特别是一些周转困难的小电厂,自备电厂。账上有了一笔可质押/抵押的碳资产,这对于有贷款需求的来说,简直雪中送炭。只是这个周期太短,国家今年发的,明年就要再交回去,最多临时周转个一年,但笔者相信还是有其市场空间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