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印发《甘肃省兰州新区建设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甘肃省兰州新区成为继2017年6月全国五省八地获批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后,又一个获批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甘肃省拟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体系、多层级的增信保障体系和高效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向绿色产业、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流动。本文对甘肃省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和产品发行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并针对其未来更好发展提出建议。
一、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背景:西北地区生态屏障,“一带一路”经济走廊
2019年8月19日至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省酒泉、嘉峪关、张掖、武威、兰州等地进行考察调研时强调,要守住绿水青山、深化脱贫攻坚、补齐发展短板。对于甘肃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面小康、落实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发展绿色金融而言,甘肃省因其地理位置、文化传承、资源禀赋和区域优势,具备多重潜力。
甘肃是西北地区生态屏障,是多条内陆河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从地理位置来看,甘肃省共有56个自然保护区,承担着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不汇合、不南侵的生态屏障重任,以及保护河西走廊18片绿洲的职责,对于整个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甘肃的生态文明建设程度对于涵养黄河、长江以及河西走廊三条内陆河的水源十分关键。整体来看,甘肃省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省内已经相继建立了循环经济、
新能源综合和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同时,甘肃省建立了绿色项目库,累计规划了265个绿色项目,拟撬动超过8200亿元的投资,在生态产业的全面发展上具备了先发优势。
甘肃省直接连通中西亚,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关键节点。从文化基础来看,甘肃省拥有敦煌等多个世界闻名的文化遗产,文化旅游也是当地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一环。从经济交流来看,河西走廊直通中西亚,是古代陆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和黄金路段,亦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大陆桥的重要连接点。甘肃省在省内一方面着眼于自贸区
试点,通过兰州新区的自由贸易实践疏通我国向西投资的渠道;另一方面以生态产业科技化、信息化为发展目标,通过现代化的产业布局提升自身实力。
兰州新区高质量发展提速,有望成为甘肃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兰州新区作为2012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第五个、西北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承担着“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
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战略使命。2018年,兰州新区充分推行高质量发展,依靠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九大优势产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5亿元,增长16%,增速在全国国家级新区中位居前列。在经济发展提速的基础上,兰州新区作为甘肃省实现经济发展任务和生态战略使命的重要担当,未来将进一步引进和发展绿色产业,提升绿色经济对于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比重,通过推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进一步促进产业模式向集约化转型,继而实现经济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
二、甘肃省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初见成效
2018年1月,甘肃省政府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对于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提出综合指导意见,在顶层设计和政策推动方面紧追五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步伐,充分体现了省级政府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以及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安排。
(一) 多方位发力成地方绿金上升最快省份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的《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及评估报告》,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整体水平由2017年的全国第26名跃升至2018年的第11位,成为全国上升幅度最大的省份,并在2019年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在制定省市县级相关政策、引入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提供市场便利、推进能力建设等多层次政策推动安排上逐步完善,同时通过稳步推进银行、证券、基金、PPP、保险、环境权益等多个领域逐步完善绿色金融市场,种种努力足见甘肃省对于生态产业与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视。
从具体实践来看,在省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下,甘肃省张掖市、酒泉市、陇南市、天水市、武威市相继发布了市级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西市发布关于绿色信贷发行的专项文件,天祝藏族自治县、山丹县、武山县发行县级政策安排,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策体系,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深入推进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 通过创新试点提升能力建设
甘肃省通过将武威市设立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推进全省绿色转型。武威市东距河西走廊、北缘腾格里沙漠,对于甘肃省的生态屏障建立和保护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开展创新工作以来,武威市以绿色金融作为生态产业发展的强力支撑,当年的新增贷款额度有50%以上用于绿色发展,探索发行了甘肃省内首单资产证券化产品,从政策构建、市场实践和完善监管等多个层面为当地实践绿色金融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7年开始,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对甘肃省绿色金融开展了系统的政策研究和实践推动,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及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召开全省绿色金融宣讲会、座谈会,举办绿色金融
论坛、
案例征集和有奖征文活动,构建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制度,多项举措对于培育当地绿色金融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 提升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水平
在引导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方面,甘肃省与兴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和丰富的实践,2018年4月,兴业银行成立了兰州新区绿色支行,成为甘肃省首家“绿色支行”,承诺未来五年提供各类绿色融资500亿元。金融机构的绿色执业水平对于当地绿色金融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兴业银行于2018年末牵头成立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架构拟募资2000亿元,在更好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省内绿色发展的同时也丰富了绿色金融的应用场景。
此外,甘肃省将当地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2018年全省投放绿色信贷余额达2416.25亿元,占各类信贷总额比重达12.5%,成效显著。
(四) 完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在完善省内绿色金融市场和产品发行方面,甘肃省注重开发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在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基金和
绿色债券等主要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的同时,甘肃省建立了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以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协同,开发并完善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森林保险等绿色保险品种,设立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开展
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林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探索碳期权、碳租赁、
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
碳基金等
碳金融产品。通过一系列的市场实践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与产品体系。
(五) 积极发行绿色债券
自2016年1月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启动以来,甘肃省累计发行6只绿色债券,包括3只绿色金融债、2只绿色市政债券以及1只绿色中期票据。2017年5月,甘肃银行作为省内唯一的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发行了募集资金为1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用于支持当地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节能、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多个项目的发展。兰州银行作为兰州新区的重要金融机构,于2017年、2019年发行两只绿色债券,累计募集资金30亿元。从总体来看,甘肃省内4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广泛投资于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规定的六大类项目,对于当地的工业节能、地铁建设、生态保护区维护等多个项目提供了支持。
图 1 甘肃省绿色金融债募集资金投向金额分布及比例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在绿色债券的发展实践上,甘肃省政府也发挥了重要的创新作用。2019年9月,甘肃省发行分两期发行了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专项债券,总计募集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临夏州1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建设,其中包括2个水厂升级项目及6个污水治理项目,并通过项目的持续收益和当地财政对应的基金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该债券的发行既满足了当地水资源保护和污水治理的融资需求,亦使得甘肃省成为全国第二个发行绿色市政债券的省级行政区,丰富了绿色市政债的应用场景,对于其他省市的绿色市政债券发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6日,甘肃电投作为深交所上市企业,发行了省内首单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用于其风电和水电项目的建设运营,进一步丰富了甘肃省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
三、展望与建议
当前,甘肃省仍面临绿色金融政策效应未充分体现、绿色金融产品未广泛应用、地方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有待明确、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不足、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等问题,应结合甘肃省兰州新区的资源禀赋及区位优势,从政策、标准、实践、国际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
第一,重视绿色统计和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品种的丰富与创新。通过甘肃省的已有实践不难看出,目前省内绿色信贷、绿色基金和绿色债券均由商业银行主导,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支行、甘肃银保监局应通过一系列政策安排,加强对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投放、绿色债券发行等方面执业情况的统计、考核和奖励,激励金融机构充分发展绿色业务,丰富绿色债券发行实践,更好发挥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中的关键作用。
第二,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市场主体灵活运用绿色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从绿色债券的发
行情况来看,甘肃省已发行的贴标绿色债券主要为金融债和市政债,实体经济参与较为有限。应进一步通过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鼓励和支持更多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以及绿色可续期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等结构化绿色债券产品,扩大甘肃省绿色债券市场的规模,丰富其产品类别与应用场景。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应单独列出绿色票据再贴现规模,加快搭建环节完整、流程透明、权责明确的绿色票据管理体系,鼓励辖区内企业和商业银行进行绿色票据承兑与贴现,满足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与绿色转型需求。另外,应支持绿色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或到新三板、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绿色产业的融资功能。
第三,加快研究制定企业ESG评价标准,提高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风险识别能力。充分借鉴国际、国内领先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标准,研究制定《企业ESG评价标准》,以兰州新区为试点区域,加强区内企业的ESG信息披露,组织开展ESG评级服务,推行区内所有企业的ESG分类管理,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识别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等各类金融服务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发挥兰州新区区位优势,加强“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兰州新区具备与中西亚直接连通的区位优势,同时作为省内绿色金融改革的先驱,有助于进行绿色对外投资。目前,已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国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先例,但其它绿色产品的对外投资相对较少,未来兰州新区应保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为我国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绿色基础设施升级、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继而实现绿色协同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
第五,培养绿色金融专业人才,推广相关理念和意识。设立省内绿色金融相关智库或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开拓高校相关课程,培养省内高校专业化人才。持续举办绿色金融培训班,组织省内各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绿色金融知识培训,培养本地绿色金融人才。加大对省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情况的宣传推广力度,普及推广绿色金融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1]王遥,潘冬阳.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8)[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4
[2]王遥,马庆华.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9)[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11
作者:
吕今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