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若干思考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清华金融评论郑维丹2019-11-22 09:53

中小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现状与挑战

 
兴业银行从2006年开始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探索发展绿色金融,陆续推出了节能减排贷款、碳金融、排污权金融、低碳主题信用卡,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并在国内率先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工商银行从2007年起便在全行范围内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建设,2010年又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信贷的内涵、工作目标与原则,实现了绿色信贷管理对整个信贷流程的全覆盖。
 
相较于上述全国性银行,中小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起步普遍较晚。多年以来,大多数中小银行围绕地方产业结构做文章,其业务发展模式与地方经济的发展模式紧密相连。地方政府在以做大地方经济规模为目标的政绩观影响下,往往会选择以房地产、制造业和能源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这些行业具有产业规模大、上下游拉动力强、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等特点,是地方政府拉动经济和就业快速增长的高效“引擎”。实际上,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和行政指令对中小银行的信贷政策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而作为扎根地方经济的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在行业选择上对地方产业结构又有着较强的依赖性,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大量的信贷资源进入房地产、制造业、能源业甚至“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及产能过剩行业)产业。而发展绿色金融,就意味着银行要将有限的信贷资源从上述产业中转移至具有明显环境效益的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业、污染防治业等绿色产业,并对“两高一剩”产业进行严格限入。这不仅会导致企业运营困难,更会进而引发存量贷款的违约风险暴露,进而影响银行经营业绩。不仅如此,上述绿色产业整体规模较小,其中的龙头企业规模依然较小、政府扶持力度不大,中小银行介入仍须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从而成为银行业务布局的空白地带。
 
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除了要退出原有行业、进入新兴行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外,还要面临自身组织架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等内部体制机制的变革挑战。从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要求来看,商业银行须建立发展绿色金融的战略规划,规范从董事会到高管层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职责,并设立连接总行、分行及支行相应的组织架构以推动业务,建立绿色金融业务投前、投中、投后管理机制,设计符合产业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并做好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向社会和投资者做好绿色金融信息披露。
 
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中小银行依然没有建立明晰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绿色金融的产品、服务、制度、架构都尚未明确,绿色金融在全行业务结构中处于仅仅停留在口号,并未落实到实际的尴尬地位。具体来看,有的银行仅在战略规划中提到了发展绿色金融,但并未落实到董事会和高管层乃至分支行等组织机构,也并未对发展的路径和时间作出安排,绿色金融战略基本是空中楼阁;有的银行并无指导全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授信指引和信贷政策,也并未对绿色项目倾斜信贷额度、风险资本、内部资金等资源,导致绿色金融业务实质上停滞;有的银行并未明确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和架构,也没有业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无法实现对全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有效管控;有的银行尚未开发专门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分支行仍然只能以贷款形式支持绿色产业,而合同能源管理、生态林业等项目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传统贷款受制于风控条件仍然无法支持相关项目,造成信贷支持行业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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