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已成为绿色金融发展重中之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仍然相对缓慢。美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制度体系的构建和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绿色金融可持续推行的重要保障。未来,更有效地推行绿色金融需要从制度创新着力。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稳步推进。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一顶层架构设计的指引下,绿色金融制度建设不断发展,绿色信贷制度越来越完备。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3月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及解释说明文件,以进一步厘清绿色产业边界。该《目录》首次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
“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将成为下阶段核心任务之一。”鲁政委认为,《目录》属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绿色金融通用标准”范畴,有了绿色产业目录这一通用标准,绿色信贷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绿色企业标准以及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等其他标准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基础和参考,有助于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随着绿色金融各项标准的不断出台与落地,将有效促进和规范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快速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将迎来标准的逐步统一。
与此同时,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政策开始走向“实质化”。《中国绿色金融分析政策报告(2019)摘要》显示,截至目前,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各类政策超过510条,除中央政府外,全部31个大陆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发布了绿色金融政策,并有20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专项政策。
今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分析人士认为,该《通知》是人民银行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加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在此推动下,地方不断出台实质性激励政策,包括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提供贴息,发行补助、担保补贴等降低绿色金融成本政策,提供损失分担、设立担保基金的风险分担政策,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提供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以及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和绿色产业基金直接投资绿色产业的投资政策等。
“未来可以考虑更多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以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采取监管创新和产品制度创新,来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鲁政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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