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业现状及未来
目前,粤港澳对发展绿色金融十分重视,而且具备发展基础。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于2010年9月30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广碳所正式挂牌成立于2012年9月;
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的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自2017年6月获批以来,经过两年探索实践,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9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又推出操作性更强的《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香港政府在2018年至2019年财政预算中,规划发展“绿色债券”的蓝图。
近年来,随着ESG理念逐步成熟,国际组织及各国都在ESG发面有了新的进展。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简称TCFD)于2017年6月发布了TCFD建议,从公司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标准和目标四大主题提出披露建议。许多国家的ESG指引都采纳了TCFD建议,香港联交所的ESG指引也与TCFD建议接轨。各国监管方面,中国内地监管机构也出台和修订了与ESG相关的政策,对ESG相关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旨在更好应对全球气候风险,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意识。
另外发展湾区的绿色金融,也需要提高各地的金融机构的融合度,通过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解决绿色金融产品单一的问题。比如,创设
碳金融衍生品市场,吸引金融机构参与到
碳金融中,同时激励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考虑将香港纳入全国碳金融体系,推动广东碳金融交易对外开放,利用香港先进衍生品服务开发更多碳金融衍生品,借鉴国际经验,探索搭建以香港为纽带的中国与国际
碳交易市场连接
平台。
金融机构也可以考虑将企业
碳排放量等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内部碳定价机制。在消费端,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消费贷,以优惠的贷款利率鼓励购买
新能源汽车,
绿色建筑以及节能设备等。
另外,粤港澳政府可以考虑合作创建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产业引导基金,为示范性绿色环保项目提供资金,鼓励企业设定科学碳目标,购买绿电,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和可持续贸易金融,提升绿色金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绿色金融不断深化。
总之,在区域发展的大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融资需求,以及跨境金融产品与服务应运而生,这为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也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大量的应用场景。
通过创新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鼓励绿色消费,同时有效抑制环境不友好性投资。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以绿色金融支持湾区城市群协同发展将是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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