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自去年9月30日起进入上市流程的省内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
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具体奖励金额方面,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