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向
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并已逐渐呈现了主流化趋势。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学术研究工作已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扮演了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固本强基”、“行稳致远”的关键角色。在国际层面,气候变化经济学及与之相关的绿色金融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关注,201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了在气候变化经济学领域颇有贡献的诺德豪斯教授,进一步明确了绿色金融在西方主流经济、金融学界的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相关学术研究工作概述
我国是全球首个拥有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2016年8月31日,由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构成了中国发展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与西方“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绿色金融的行业和市场准则的方法不同,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以政府主导和监管部门推动为主,并以专门或部分开展绿色领域事业的金融界、产业界、学术界、自律组织、NGO、媒体等,形成了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体。
在以《指导意见》为代表的政策指引下,各主体积极密切互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从无到有、在探索和实践中日趋丰富和完善,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涵盖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绿色标准体系、国际合作体系、能力建设体系、风险防范体系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在内的绿色金融有机体系。
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学术研究工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在内的重要机构,都将绿色金融的学术理论和研究工作置于十分重要位置。在实际开展相关绿色金融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以学术研究为目的,形成了由政策制定者、专业学术及研究机构、市场机构等主体,参与的专业机构和联动模式。
与此同时,国内绿色金融研究机构的发展速度也在逐渐加快。此间,先后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生态金融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设立,对于绿色金融的学术研究工作展开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务实工作。近期,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也正式成立,为开展更为“因地制宜”的落地化研究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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