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
绿色金融的认识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政策方针的地位。在G20
会议上,
绿色金融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革新和完善,为世界稳定提供系统性、长效化制度保障的新机制。目前,绿色金融的形成机理及运行规律的相关理论研究极其缺少,极大影响了绿色金融的社会实践和深度发展,绿色金融急需理论上的新突破。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认识论及方法论,以系统关系理论和绿色金融实践的视角,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存在、运行与发展进行梳理与分析,核心观点如下:
一是从综合系统角度,论证绿色金融运行规律。人类生存在由生态、经济、社会和金融四个子系统所构成的综合系统中,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系统,经济系统是人类发展的系统,社会系统是由人类交往形成的系统,而金融系统定位于能量供给与调节。生态系统是金融系统行为的基础,金融系统的运行必须遵循生态系统运行规则,在生态规律约束下运行。
二是基于关系的角度,论证绿色金融与其它系统的关系。金融系统与生态、经济和社会系统的关系是主客体关系,金融系统存在的价值在于通过绿色金融行为,满足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基本需要。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之间是一个服务关系,绿色金融存在的意义在于金融系统满足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需要的服务,绿色金融只能存在于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服务当中。
三是从绿色金融实践角度出发,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对金融与生态、经济和社会系统的实践关系进行论证。在对大量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虽然我国已经出台大量的绿色金融政策与规章,但近20年的绿色金融实践证明,我国绿色金融系统的成长,出现系统目标不明,系统结构不完整,环境责任不清等问题,导致绿色金融领域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是绿色金融资金不断进入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系统用于推动环境保护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资金大量进入重环境污染领域,成为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的支持者,形成金融正价值与负价值并存与矛盾的现象。
四是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提出绿色金融系统建设的意见。基于生态、经济和社会与金融的关系,绿色金融是一个综合性复合系统,单一的金融系统的改革,不足以对金融系统的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绿色金融系统的建设从技术的角度应包括环境目标系统、环境责任系统、环境风险系统、环境信息系统、环境评价系统、环境报告系统等。从管理角度应包括宏观管理系统、行业管理系统和金融机构管理系统及企业环境行为管理系统等等。
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基于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基本需要而产生,服务于与生态、社会和经济系统发展的需要,金融与生态、经济和社会之间既是一种主客体关系,又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和谐关系,绿色金融的发展必须以生态环境运行规律为基本约束,以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