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可否兼顾商业性与公益性?对商业银行而言,绿色金融是否具有商业可持续性?
绿色金融的可行性
第一财经日报(下称“日报”):外界有种疑惑:绿色金融可否兼顾商业性与公益性?对商业银行而言,绿色金融是否具有商业可持续性?兴业银行选择绿色金融是否经过了深思熟虑?
高建平:的确是深思熟虑后的战略选择。当然,这有一个逐步探索、论证完善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突发奇想。我们经过反复论证,最终从三个方面确认了将发展绿色金融定义为企业级战略的可行性。
一是发展绿色金融符合国际潮流,且绿色金融属于商业性与公益性兼得的创新业务。
从国际上看,当时美国60%的银行正在将传统信贷管理流程进行“绿色化”改造,涉及
绿色债券、证券化、信用卡等,欧盟更是在2008年宣布之后三年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绿色经济。国外有学者以美国几十只共同基金为研究对象,实证发现投资的财务绩效与纳入考虑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因素数量呈U型关系,在一定阶段,投资决策考虑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指标越多,投资收益上升趋势越显著。这说明,发展绿色金融具有商业可行性。
二是发展绿色金融尤其是采纳赤道原则,有利于银行提升差异化优势。
通过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尤其是采纳赤道原则,我行借鉴成熟的国际规则,快速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制度,改进原先略显薄弱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体系。短期内看似增加了业务流程,影响规模扩张,但长期看,对银行经营尤其是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是显著的。
三是发展绿色金融符合政策和监管导向。
2007年以来,央行、银监会、环保部等部门加快引入绿色金融的先进理念,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加以鼓励,比如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给出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标准等。发展绿色金融,不仅符合政策和监管要求,而且能抢占业务发展先机,树立起差异化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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