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碳金融泛指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涵盖碳现货及期货期权衍生品。碳金融源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京都议定书》(KyotoProtocol)。《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灵活机制,即补充性的碳减排市场机制,包括:1、联合履约机制(JointImplementation,JI),即发达国家间通过双边项目级合作转让减排单位;2、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合作实现的“经核证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减排和限排承诺;3、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EmissionTrading,IET),即发达国家将超额完成的减排量转让给未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碳交易本质是解决碳排放的经济负外部性问题,使减排成本最低。这可追溯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科斯定理。上述三种市场交易机制的共同点是境外减排,经济学原理是在世界任何一处碳减排
对大气效果一样,因此在全球寻求最低的碳减排成本路径,各国减排成本的差异为国际碳减排和贸易创造了条件。由于六种减排温室气体以CO2减排量最多,碳排放权市场简称碳市场。这三种市场交易机制为发达国家强制减排提供了在全球碳排放市场进行碳定价的参考基础。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