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又叫生态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手段。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生态保险的意义在于,如果没有保险, 许多企业在发生意外的污染事件之后,就没有财务能力提供赔偿和对环境进行修复。另外,对某些行业采取强制购买保险的措施, 会将环境成本显性化, 帮助企业内生部分环境风险的外部性,减少环境风险过大的投资行为。
由于欧盟始终坚持以立法的形式强调“污染者付费”原则,并2004年发布《欧盟环境责任指令》强调污染责任,相关保险业务在欧洲最为发达。德国政府在1990年通过Environmental Liability Act,在法案的附件中规定了10个大类96个小类行业必须参保,主要包括了热电、各类采矿、石油等。英国保险业协会也组织全国保险公司推出类似保险,一旦污染发生,赔付内容不仅包括清理污染的数额,还包括罚金、不动产价值损失、全部相关法律费用、医疗费用等。
我国2007年开始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3年1月,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指导15个试点省份在涉重金属企业、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首次提出了“强制”概念,但现阶段仍处于“指导意见”,并无法律效力。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