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碳国债,不仅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发展,而且将强有力地对国家意志进行有效“落地”。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据易碳家就目前看,尽管近几年可再生能源投资较热,但由于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助、补贴、奖励等资金迟迟不到位,国内可再生能源行业正经历结构调整、深思和提升的过程,也暴露出近年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中积累的一些深层矛盾,主要体现在:
第一,从企业与国家的矛盾看,企业一方面按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政策投资、建设、运营并确认会计收入,另一方面,相当大部分的实际收入,如西部青海省1元/度电价中约0.7元/度理应由国家进行补贴,由于国家资金不到位,企业只能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补充现金,以确保生产,这样使得企业管理、运营,尤其是资本成本大幅增加,同时,也造成了国家政府信用失缺,违背了新能源法的立法意愿。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国有企业由于其最终所有者是国家,资本和资源相对较多,风险和亏损承受能力相对较强,所以国有可再生能源企业与国家的矛盾相对好调和。但民营企业由于其自身特点,难以言从,只好选择谨慎和观望,这也是导致目前可再生能源行业民间参与度严重不足的根本原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二,从企业与供应商的矛盾看,由于企业资金吃紧,可再生能源企业与材料、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关于供货期、施工期、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民事纠纷明显增多,法院纠纷解决程序成为了个别可再生能源企业减少财务费用的财务工具。
第三,从企业与碳资产购买方的矛盾看,可再生能源企业将CDM项目所产生的碳资产卖给购买方,有签约、收定金或预付款、形成资产、资产转移并结清款项的过程,由于国家碳资金不到位,没有碳资产收储和价格稳定机制,碳资产价格一路走低,导致出现碳资产购买方主动违约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反抗无门的尖锐矛盾,严重影响碳资产合约信用,冲击碳资本市场秩序,动摇碳资产信心,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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