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易碳家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正在建立联动机制,酝酿和完善相关金融措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循环经济企业上市和利用债券融资。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方面将出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方针,综合运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发展,解决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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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易碳家介绍,四部门正在完善联动机制,实现政策、法规、技术、项目信息、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部门负责筛选综合效益好的循环经济园区(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并推荐给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各类金融机构将积极支持。
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的目标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国家发改委循环经济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发展循环经济应更加注重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记者从银监会等有关方面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各级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正在根据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特点,加强人员培训,引进有关专业人才,努力提高金融机构对涉及循环型企业和项目的授信能力,同时借助第三方评审和外包等方式,提高对循环经济实施信贷支持的能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北京市一家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期我们已接到通知,对列入国家、省级的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示范基地)、企业,和重大循环经济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
据易碳家了解,有关部门还将出台规定,对由国家、省级政府支持的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海水淡化和“零”排放等减量化项目,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等再利用项目,以及废旧物资、大宗产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城市典型废弃物、废水、污泥等资源化利用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重点给予信贷支持。对示范市、县园区(示范基地)的循环基础设施、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应给予相应的信贷支持。(tanpaif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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