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碳产业成为中国新一轮发展的增长点

文章来源:新民晚报中国碳排放网2012-02-18 17:55

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将在2013年全面启动。记者昨天从碳交易的市场载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获悉,上海已着手制订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尚在各方交流协商中,预计首批将有几百家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纳入试点方案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简单来说,碳交易就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耗能大、排放多的实体(国家、企业或个人)向耗能少、排放少的实体购买碳排放权的买卖。”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研发部部长李瑾说,打个比方,公司规定每个员工午餐最多只能吃3个苹果,不过,胃口大的人吃不饱,胃口小的人吃不了。假设员工之间可以自由交易,那么,胃口大的人将向胃口小的人购买富余的苹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碳交易的深远意义是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以上海为例,“十一五”期间,上海单位GDP能耗下降了20%;“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给上海的节能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下降18%、单位GDP碳排放下降19%,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上海节能减排压力显著加大,成功的碳交易或将能够倒逼整个能源产业的多元化改革,而上海在环境类权益市场上已很有基础,应该有能力发展成为全国碳交易的中心市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林健介绍,目前环境所推出了包括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交易、自愿减排交易、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项目、低碳技术产权交易等品种。截至去年底,上海环境所共实现挂牌金额326亿元,成交金额74亿元,交易规模领先全国。与此同时,上海环境所还在国内建立了7家分所,逐步建立起了全国性的环境能源交易网络,并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建立了南南全球环境能源交易系统,已在全球30个国家设立了34个工作站,通过市场的方式,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目前,上海环境所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了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宝钢集团、华能集团等10家中央和地方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股东。作为这次试点的实际操作方,环境所今年年初已制定出初步方案,接下来将具体到企业调研,制定原始排放配额时将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能源消耗数量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加快推进制度设计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记者观察:“"公司规定员工吃多少苹果",就是碳交易的总量控制,但实际上由于我国还没有强制减排的制度设计,没有强制规定减排义务,基于总量控制的碳交易还没有实质性开展过。”李瑾透露,目前,碳交易还停留在自愿交易阶段,尽管案例很多,但规模很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诸如“某地实现碳交易第一单”的新闻时有耳闻,但大多只是噱头。相关专家认为,在缺乏强制性减排目标的情况下,自愿性碳排放权交易的不确定性非常大,无法形成有效稳定的市场。国内开展碳交易试点现在应该进入明朗期,国家发改委选定7省市已充分考虑到这些地方的产业结构具有代表性,一旦试点成功有利于快速在全国推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专家认为,现在最迫切的是,应抓紧推进相关制度设计。比如,碳交易规则的制定、总量的确定、排放权的分配、排放量的检验和核证,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试点最大的意义是我们要探索出可持续发展、有实际操作性、简单适用的市场机制,在交易机制、规则和核算体系上不断创新,而不仅仅是促进几家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林健说。相关专家建议,上海可发展与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相关的核证、咨询、会展、金融等新型服务业,让低碳产业成为上海新一轮发展的增长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