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完善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文件,《方案》着眼于服务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
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
碳足迹等工作。
地市层面碳排放
统计核算能力薄弱
近年来,我国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
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不过,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仍存在统计数据滞后、部门协调不足、监测手段落后、核查标准不一等短板。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和地方的年度分能源品种消费和能源平衡表数据的确认通常需要数月时间,难以做到像主要经济数据按月发布的时效和频率,因此难以及时准确做出应对指标异常情况的决策。
“准确获得工业、服务业、住宅、交通、农业等部门能源消费碳排放数据,是统筹推进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但目前部门间碳排放统计核算协调机制仍不完善,部门碳排放常态化核算和集成制度仍缺失,存在数据孤岛现象。”王鹏坦言,长远来看,面向碳中和的全口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所需数据将更加庞杂,部门协调不足使得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难度进一步加大。
王鹏进一步表示,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碳排放核算方法,并开展了5个年份的清单核算工作,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方法体系相对落后、能源消费及部分化石能源碳排放因子统计基础偏差大、碳排放核算结果缺乏年度连续性等现实问题,影响了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核算数据的权威性。此外,我国目前还未开发格式统一的温室气体核算模板,地方开发的模板因各地区对核算的要求不同,导致核查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差,不利于
碳核查的标准化。
从区域碳核算来看,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认为,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还存在底数不清、方法不明确等问题,地市层面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薄弱,大部分地级市尚未编制能源平衡表,距离“十五五”期间全面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要求尚有差距。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在《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部署基础上,聚焦破解关键短板制约,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将有力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水平,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对于支撑“十五五”开展碳排放双控、加快发展方式
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首次强调重点行业领域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方案》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
王鹏表示,短期目标的实现将极大提升碳排放数据的时效性和质量,为双碳工作的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达成长期目标将将标志着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全面、科学、可靠地支撑双碳工作的深入推进。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推动碳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而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对完善区域、行业领域、企业、项目、产品碳排放核算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方案》明确,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
“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是一项重要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表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合计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95%以上,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是进一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我国此前仅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并未机制性开展行业领域层面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首次强调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填补了工作空白。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先进技术得到广泛探索,同时碳排放核算的领域范围也在逐步拓展。吕文斌表示,《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碳排放自动监测、大数据、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将绿电绿证、
碳汇、
碳捕集利用封存等领域核算方法融入到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持续提升核算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张英健看来,随着技术进步和
碳减排工作深入,许多新的统计、核算、监测方法逐步涌现,如依托于卫星遥感的高精度连续碳排放测量技术、依托于电力大数据的“电—碳”分析、基于消费侧的国别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等等。这些新方法同传统方法相比,在精度、广度、时效等方面都有其特有的优势。有序将各类新技术、新方法纳入到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当中,将极大地丰富推进这项工作的工具箱,形成对“双碳”工作的有力支撑。
有望增强城市竞争力
针对省级及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薄弱、能源活动水平数据缺失等问题,《方案》提出,“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提高数据时效性和质量”“鼓励各地区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强化省级及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
“这将显著提升我国碳排放数据的时效性和质量,有助于城市更有针对性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调整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从而加快城市绿色转型的步伐。通过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城市将能够更好地展示自身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成果和优势,吸引更多绿色投资和优秀人才,进而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王鹏说。
《方案》还提到,全国及各地区、各行业碳排放数据按照“谁核算、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应用。
吕文斌认为,重点行业领域要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行业领域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推动碳排放数据汇总、分级管理和部门共享等工作,切实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发挥“双碳”协调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落实:一是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协调机制,协调重要政策,加强数据管理和共享应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指导各地区制定具体方案,强化调度检查和督导帮扶,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加快落实相关要求;三是推动各有关部门抓好任务落实,补齐制度短板,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尽早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地方政府也要精准有效发力。比如,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海南省零碳(近零碳)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在基础通用标准领域,推动解决碳排放数据“怎么算”“算得准”“如何管”的问题,包括了基础标准、碳监测核算与核查标准以及管理评价等标准的制定。
在康艳兵看来,碳排放统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综合手段加强对诸如电力、燃气、成品油消费等易得数据的汇总分析,从而增强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碳排放的感知能力,先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数据纵向可比的问题,越早谋划后续工作将越主动。
王鹏认为,当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绿色低碳产业扶持、
节能减排激励等,为城市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还应加大对碳排放统计核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同时,积极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绿色低碳发展的认识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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