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浙江省开展重点
碳排放单位
碳排放计量审查
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明确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宁波、嘉兴两市计量技术机构,首次在发电行业依据《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
碳排放计量审查是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碳排放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碳排放计量数据管理等碳排放计量工作情况的审核与检查。12月3日,浙江省计量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碳排放计量审查预备会,对《重点排放能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草案稿)进行详细宣贯和解读,并研读审查资料,策划审查流程,布置审查分工和审查重点。由中国计量院、浙江省计量院以及宁波和嘉兴两市计量院联合组建的审查组在
会议次日赴嘉兴桐乡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现场审查工作。
在现场审查过程中,审查组深入了解企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被审查单位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碳排放数据管理等情况进行详尽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确认,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同时,审查组还与企业深入交换意见,提出有利于提高被审查单位碳排放计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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