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
碳市场运行2周年的重要节点。根据
碳市场成交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14日,全国碳市场
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399亿吨,累计成交金额110.3亿元。
那么,如何整体看待过去两年全国碳市场的进展和现状?如何看待中欧
碳价差距?当前的碳排放配额分配、碳核算还有哪些完善空间?围绕相关问题,财联社记者专访了
北京交通大学
碳中和科技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
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委员会副主任王元丰。
财联社:如何整体看待过去两年全国碳市场的进展和现状?
王元丰:过去两年全国碳市场发展总体平稳有序,为我国进一步深化
碳交易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但是,也要看到全国碳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我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下,在气候变化日趋显著的背景下,需要抓紧改进完善。目前全国碳市场仅纳入电力行业,覆盖行业单一,尽快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将水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民航、造纸等行业纳入,同时,启动自愿
碳减排交易(
CCER),这些都是深化和完善碳交易的重要举措,需要在过去两年实践的基础上加快步伐;此外,目前全国碳市场交易量较低、碳
价格不高,怎样改进
碳配额机制、怎样更好地开展企业
履约,发挥碳定价在促进节能降碳方面的作用还需要大力加强。
另外,全国碳市场交易主体单一,如何让碳市场发挥金融属性,把一些地方已经探索的
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
碳金融服务在全国碳市场中推出,也是特别需要开展研究的工作。有金融方面的
专家讲过,金融在市场定价、风险控制和跨期、跨域管理方面有很多的经验,让金融在碳交易中起到更大的作用,这是全国碳市场未来发展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财联社:目前全国碳市场交易不够活跃,碳价也和欧洲有很大差距。中国碳市场的碳价约为60元/吨,欧盟的碳价约为100欧元/吨。如何看待中国碳价与欧盟碳价的差距?
王元丰:对于中国全国碳市场碳价格的问题应该辩证看待。一方面要承认,中国经济的目前发展阶段,让中国企业支付与欧盟相同水平的碳价格是不现实的。中国碳市场发展时间短,仅仅两年多,欧盟碳价达到今天的水平是从2005年开始,经历近18年的历程,不断进行机制调整,在近几年才达到现在较高的价格。不过即使是欧盟的碳价水平,按照世界银行的相关评估报告,要实现《巴黎协定》确立的全球温升不超过1.5度的目标,也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碳价格高低都是相对的。
另一方面,还要正视中国全国碳市场存在的不足。就是要改进配额分配机制,使控排企业能感受到碳价格的传导作用,在生产中能够真正将二氧化碳作为生产要素来考虑,不断通过多种路径节能降碳,减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此外,要看到随着欧盟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实施、七国集团(G7)准备开展气候俱乐部,以及关于全球统一碳定价的讨论,如中国碳市场碳价格一直较低也会使中国企业产品出口欧美等主要经济体的市场面临阻碍。所以,如何跟踪国际碳定价的动态,合理调整我国碳市场的碳价,使我国企业更容易进入碳排放治理规则变化的欧美市场,是特别需要研究的问题。
财联社:在你看来,当前的碳排放配额分配、碳核算还有哪些完善空间?
王元丰: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配额管理、碳数据核算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这方面有专家提出过一些有价值的建议,我觉得可以研究采纳和改进。
在碳排放配额方面有两个大的方向:一是改变免费配额发放,向
拍卖转变。二是未来配额逐渐减少是大趋势。这里关键是要结合国家的减排目标,来制定企业配额。企业履约是按国家要求来完成自身的任务,企业了解国家减排的大目标,清楚国家对企业的减排要求,有稳定的预期,这对做好履约工作非常重要。
碳排放数据是碳交易的基础,目前,对于履约企业清楚准确核算碳数据是应该要做好的必修课。实际上把碳数据核算清楚,这也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石,那些还没有实测碳排放数据的履约企业,履约时被采用高限值碳排放计算会多付出较大成本。因此,对于已纳入碳市场的电力行业企业以及将要纳入碳市场的其它行业企业,要尽快建立自身的碳排放核算体系,这是碳中和时代新的企业管理基础。
此外,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到 2025 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这就是说,在三年内全社会都要建立起高质量的碳数据统计核算体系,而企业更需要尽快把自身的相关工作做好。那些在这种背景下,碳数据弄虚作假,跟不上时代要求,不思进取的企业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财联社:注意到一组数据,截至2023年6月,共有超17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2022年ESG报告,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30%。而主动披露自身碳数据的A股上市公司只有500多家。如何看待这个情况?
王元丰:这些数据说明中国企业对于ESG这个越来越成为企业治理的新准则,重视还不够、工作开展的深入程度还需要提高。
从今年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的两个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DS)《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S2),还有欧盟颁布的于今年开始生效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这两个ESG相关国际标准都是强制性的。强制性ESG标准表明一个理念,就是企业经营未来不能仅考虑财务绩效,还要重视环境和社会影响。这不仅仅是像过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些公益就可以的,也不是写相关报告时定性地说明下就能够完成的。
因此,我国企业对ESG工作的认识要提高,要高度重视这种企业经营理念和方式的变化。上述ESG国际标准对中国企业到欧美上市融资,与欧美企业开展贸易,到欧美设厂,发行债券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另外,香港证劵交易所已经决定采用ISSB的ESG标准,这将影响到中国内地到香港上市的企业。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中国企业ESG披露与评价的国家标准,这意味着中国企业ESG也会朝着强制性披露的方向发展。最为关键的是ESG与绿色金融紧密联系,企业如果不能获得ESG较高的评价,未来难以获得绿色金融的支持。
所以,中国企业要从上市企业开始,尽快扩大企业ESG披露的数量,而且,不仅仅是讲ESG故事,让ESG理念指导企业整个生产全过程,真正把ESG工作做好,让企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