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
碳排放单位管理和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电力生产业、水泥制造业、石油化工生产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服务业等行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按照《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DB11/T 1781-2020)等8个地方标准(具体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执行。重点碳排放单位中数据中心和热水炉的核算边界、道路运输业报告要求等按照附件1执行。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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