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主要做好三个衔接:
首先,要做好
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与配额分配的衔接。供电量、供热比是第一个和第二个
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的重要参数之一。指南修订后于2023年1月生效,用于指导第三个
履约周期及以后发电企业的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技术体系。因此,我部将深入研究第三个履约周期之后配套的配额分配方案,并在具备条件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次,要做好技术指南与管理要求的衔接。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全国
碳市场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规定,强化对纳入全国
碳市场报告管理的排放单位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数据及信息存证、存证数据及信息的缺失与异常处理、排放核算与报告、排放报告核查等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活动的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并通过完善信息化
平台和强化数据分析支撑日常监管。
最后,要做好政策规范制定与组织实施的衔接。我部将尽快组织面向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支撑机构的能力建设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指导企业编制高质量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建立碳排放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的日常管理体系、规范开展煤样的采制化、完善相关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和维护,同时推动企业及时、规范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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