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企业普遍反映的核算方法复杂、部分参数的数据来源多样等问题。二是技术指南超范围提出管理要求的问题。三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的核算技术链条过长、部分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核算口径和数据获取方式有待规范等问题。四是部分企业
碳排放关键参数管理不到位、信息化存证不及时、存证材料不齐全不完整,难以支撑数据溯源和自证的问题。五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反馈非常规燃煤机组数量多、排放量小、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