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方案对全国
碳市场第二
履约周期的配额分配工作做出了安排。
生态环境部在编制说明中表示,《方案》明确了
碳配额分配的方法及规则,2021、2022年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延用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机组配额量,按不同机组类别设定相应碳排放基准值,将各机组、各重点排放单位、各行政区域年度配额总量加总,最终确定各年度全国配额总量。《方案》增加了盈亏平衡值的概念,作为制定供电、供热碳排放基准值的重要依据,并将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拓展至常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在第一个履约期,配额发放相对宽松,履约率较高,生态环境部披露的数据显示,以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在第二个履约期,配额发放开始收紧,燃煤机组的碳排放基准值全面下调,控排企业获得免费配额数量将同步减少。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分别在2022年3月、10月对《方案》进行了两轮内部征求意见,此次是第三次征求意见。与2022年3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发布的《方案》的一大变化是将部分类别机组的基准值进行了上调,这将有利于减轻煤电企业的履约压力。
在2022年3月的征求意见稿中,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300MW等级以下常规燃煤机组的基准值分别为0.8090tCO2/MWh、0.8560tCO2/MWh,最新版《方案》则对碳排放限值做出规定:2021年基准值分别为0.8200tCO2/MWh、0.8773tCO2/MWh,分别较2022年3月征求意见时增加了1.4%、2.5%。2022年分别为0.8159tCO2/MWh、0.8729tCO2/MWh,分别增加了0.9%、2%。
燃煤机组获得的CO2配额量等于机组供电CO2配额量加上机组供热CO2配额量,其中机组供电CO2配额量=机组供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供电基准值×修正系数,基准值上调意味着燃煤机组将获得更多的配额量。
各类别机组单位供电量的碳排放限值(tCO2/MWh)
对于基准值的调整,生态环境部在编制说明中表示,基准值松紧程度既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能源保供形势协调,也与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功能定位相适应。
受上游电煤
价格高企影响,大型发电集团煤电业务板块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中电联在《2022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指出,2022年以来,煤电企业采购的电煤综合价始终超过基准价上限,大体测算前三季度全国煤电企业因电煤
价格上涨导致电煤采购成本同比额外增加2600亿元左右。大型发电集团到场标煤单价涨幅远高于煤电企业售电价格涨幅,导致大型发电集团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现金流紧张。
在配额清缴方面,《方案》也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两项优待政策。在第一履约周期,燃气机组实行不完全强制履约政策,其应清缴配额量为核查排放量与最终核定配额量的较低值。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鼓励燃气机组的发展。燃气机组不强制履约的优待政策在《方案》中被取消。
第二项是取消20%的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在第一履约周期,为降低控排企业的履约压力,规定在控排企业的配额缺口量超过核查排放量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核查排放量。这意味着,虽然基准值提高了,但个别配额缺口过大的火电机组将面临更大的履约压力。
取消了上述两项优待政策的同时,《方案》也为可能出现的问题,预留了“打补丁”的口子:“为减轻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压力,如有必要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定配额环节实行柔性管理,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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