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数据核算的最重要原则是“真实”和“准确”,如果企业因为某项参数没有实测值,通行的做法是可以采用该项参数的行业缺省值。国际上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欧盟
碳市场相关核算指南,国内
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GB/T 32151.1-2015),都采用这一通行做法。
“高限值”虽然也是一种缺省值,但由于其采纳的是明显高出实际情况的最为保守的估值,导致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比实测值高出20%-30%,这实际上是大幅高估了企业实际排放量,已经偏离了“真实、准确”的核算原则。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前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也在《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强化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基础保障》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在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核算中,对未实测碳元素含量的燃煤发电机组采用惩罚性高限值本身就不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建议调查发电用燃煤碳元素含量,根据我国煤种特点,通过广泛抽样调查,统计归纳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更有代表性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等排放因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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