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究竟问题在哪?
根据主管部门的全国碳市场首个
履约期的最新数据披露,经统计,全国共有118家发电企业未能完成全国碳市场
履约,目前已有102家领到罚单。按照2162家的重点排放企业总数计算,履约率94.5%。但仔细分析这个数据背后,真实的履约率可能比这个要更低。由于首个履约季配额发放偏宽松,据不完全统计,大约60%的发电企业都有配额盈余,也就是说初始配额缺口的发电企业大约800多家,也就是说,基本上每7-8家有配额缺口的发电企业就有一家没有履约。这个数据是令人担忧的。
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季的企业履约率偏低,原因不外乎有:发电企业大规模亏损、现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违约处罚力度不足、
碳交易市场流动性差配额购买难度大等。除了这些原因外,企业对于规则的存疑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季,发电企业配额的盈缺关键点仅在于“元素碳是否实测“这一细节,核查后企业数字上的排放量并非很多企业的实际排放量,这一点已经有专业机构进行了研究,本文不再细说。但无论这个规则本身是否合理,但“元素碳不实测就要用惩罚性缺省值”这一规定来自于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27日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以及2021年3月29日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而全国碳市场的履约年份是2019-2020两年。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规则产生于履约年份运营结束后,企业在履约年份管理不到位是情有可原的;二是2019年12月27日这个文件是否有足够的法律效力来决定两千多家电厂几百万、几千万的配额损益,且这个文件严重滞后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也为很多电厂数据造假埋下了伏笔,因为发电企业会觉得规则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也为一些不良的咨询机构的利益寻租,找到了利益空间。
此外,由于发电企业的2019-2020配额基准线是按照2018年的全国平均排放水平进行设计的,而这个排放水平是数字上的,并非实际的,因为2018年大部分电厂并没有元素碳实测。随着所有的电厂都进行了元素碳实测,这个基准线排放水平显然是远远高于全国发电企业的实际排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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