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反思碳排放数据造假:根治并非易事

文章来源:碳市场深度观察Carboninvestment2022-04-11 09:37

背景:近日,国家发改委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碳市场数据造假有关问题,部署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作,国家发改委主持,其他相关部委参加。此前,生态环境部于3月份已经公开并处罚涉及碳排放数据造假的4家机构。
 
数据造假屡禁不止
 
碳排放数据造假并非孤立的存在,在环保、能源等相关领域也是可谓“顽疾”,也就是说数据造假并非碳排放所特有,甚至前两年北方几个省市还有“GDP挤水分”的报道。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环境监测与碳排放数据属于同一主管部门管理,且已经多年采用污染物在线监测的办法,中央环保督察也是年年进行,甚至有些省市还专门颁布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地方规定,应该说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并非完全根治,打开百度可以发现环境数据造假还是存在,甚至有些媒体还曝光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七大手段”等文章,也是让人触目惊心。
 
能源消费及能耗数据造假。能源消费及能耗数据与碳排放数据密切相关,“能耗”双控政策也执行多年,能评、能源审计等制度也是长期执行。但前有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山东某地查出瞒报几百万吨用煤量,后有安徽某国企瞒报用煤量数据等,这些得到了权威媒体的报道。相信这些事件并非孤立存在,所以碳排放数据造假也就不足为奇了。
 
假作真时真亦假
 
在企业工作过的人都知道,企业每年每月都需要上报很多个运行数据,交给相关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也会不定期的来企业检查。不约而同的是,企业会有多套数据来应对不同的要求,也称多个统计口径,甚至连企业自己的管理人员都会弄不明白究竟哪套数据是“真”的,和碳排放数据紧密关联的能源数据不但在此之列,还处于数据造假的“重灾区”。
 
早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就推行了“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的双控目标,省、市、区县逐级分解了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的目标,各区域也给企业下达了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产品能耗等限制。同时,各地还严格限制了燃煤消费总量的限制。为了完成以上这些目标,确实存在某些省市在年底为了完成目标采用了“拉闸限电”的办法。但更多区域以及企业,采用了“虚报瞒报”能源数据尤其是燃煤数据的方法。地方主管部门也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有些区域为了地方利益“暗示”企业“修改”报送数据,以达到每年数据上达到“能耗双控目标”。企业为了自身的运营,也就不得不准备多套数据来应对。碳排放数据大部分与能源数据高度重叠,当然也就会问题重重。
 
白玉为堂金作马
 
中国股市在早期曾经消息满天飞,出现过一些财务数据造假等,像“亿安科技”、“银广厦”、“湘火炬”等等都让参与的大小股东以及庄赚的盆满钵满,其本质就是利益驱动。同样,在碳市场早期阶段,出现碳排放数据造假,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区域试点碳市场期间,由于碳交易知识并未普及,试点碳市场只是非常小众的市场,碳排放数据造假尽管肯定是存在的,但曝光度很低。进入全国碳市场时代以及“双碳”目标的加持,碳排放数据造假进入了聚光灯下。
 
不禁有人要问,数据造假的收益究竟有多大?以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为例,一般一个电厂的每年碳排放量在100至500万吨不等。以年排放量300万吨的电厂为例,1%的数据偏差就是3万吨。如果数据造假,会产生3%至5%甚“额外收益”,如果其元素碳没有实测的前提下伪造元素碳实测数据等,“额外收益”甚至可以达到20%,也就是60万吨,按照目前的碳价,价值3000多万元人民币。从造假难度和“收益”相比,丝毫不比股市差。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造假案例
 
 泥沙俱下鱼龙混杂
 
碳排放数据造假离不开核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中介机构各相关方的推波助澜。
 
第三方核查机构。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角色相当于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的功能。不同的是,第三方核查机构每年由省级主管部门用过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确定,且并没有真正的“资质”一说。全国目前有几百家核查机构,但由于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前的好几年,整个行业都很低迷,因此原有核查机构人员的整体能力是相当的堪忧。甚至有的核查机构用刚毕业的大学生充数,能“依葫芦画个瓢”的完成核查报告就可以了,根本没有识别数据真伪的能力。当然,核查机构也会很委屈,1至2万元一家企业的政府采购价格以及动辄半个月内全部完成的时间限制也只能是“一分钱,一分货”了。
 
咨询中介机构。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开市,各地成立了各类碳资产、碳交易等咨询中介机构,都声称可以提供碳咨询服务,为企业将本增效等。企业不明就里,听着这些服务机构的天花乱坠的花言巧语,就以为找到了“救星”,抓到了“救命稻草”。应该说大部分的咨询服务机构只是闻风而动,其本身不具备真正的服务能力,自己都没搞懂的问题也就敢对客户“拍胸脯、打包票”,最后为了完成承诺也只能进行“修改”数据了。当然也有一部分咨询中介机构利欲熏心,只为牟利,利用数据造假来牟取暴利。甚至有的核查机构利用本身核查的便利,也冒着违规风险参与其中。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根治碳排放数据造假这个“顽疾”并非易事,需要从法律和市场两手进行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根据目前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数据造假等罚款2至3万元,而其他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对于碳排放数据造假方面的处罚了。当然这个文件仅仅是生态环境部的文件,所以相对级别还较低。要想有法可依,至少需要到国务院级别的法规,最好人大立法的层级。这里需要建议的是,对于当事人的处罚,除了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还需要对相关的企业和负责人进行“失信”处罚,严重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多部门联合,数据交叉验证。针对企业多套数据的问题,各部门需要联合,首先统一各方数据要求,避免要求企业多次重复填报,减轻企业数据填报的工作负担。此外,对于碳排放数据、能耗数据等,进行部门间数据的交叉比对。
 
对核查机构与人员采用动态资质管理,用市场规律解决查假不力。建议主管部门对于核查机构需要统一资质准入,避免各地核查机构的乱象。并且尝试引入核查员资格管理,与机构资格管理相结合,纳入征信体系。同时,需要严查核查机构的违规现象。对于核查费用,考虑引入市场机制,让价格回归价值。
 
教育企业,培育市场。全国碳市场的健康,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尤其是需要一批专业机构的支持。主管部门需要不断的教育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让其擦亮眼睛,选择有良好信誉、品牌及服务能力的机构参与服务,做到市场、主管部门、企业、服务机构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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