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企业(其他化工产品生产)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碳交易网2019-09-21 12:01

化工生产企业(其他化工产品生产)
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12
补充数据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3
 
_______化工产品生产分厂(或车间)1*4
1 主营产品名称    
2 主营产品代码    
3 主营产品产量(t)   n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n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4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4.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4.1.1  消耗量(t或万Nm3 烟煤    
……*5  
4.1.2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3 烟煤    
……*5  
4.1.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烟煤    
……*5  
4.1.4  碳氧化率(%) 烟煤    
……*5  
4.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3)计算
4.2.1 消耗电量(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4.2.1.1电网电量(MWh)   优先填报该化工分厂计量数据;如计量数据不可获得,则按全厂比例拆分
4.2.1.2自备电厂*8电量(MWh)  
4.2.1.3可再生能源电量(MWh)  
4.2.1.4余热电量(MWh)  
4.2.2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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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电网购入电力和自备电厂供电对应的排放因子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n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4.3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4)计算
4.3.1 消耗热量(GJ)   热量来源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4.4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n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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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如果是蒸汽锅炉供热,排放因子为锅炉排放量/锅炉供热量;如果是自备电厂,排放因子参考“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中的供热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全部其他化工产品生产车间合计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所有其他化工产品分厂(或车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总和
 
说明:*1其他化工产品指除电石、合成氨、甲醇、尿素、纯碱、烧碱、电石法通用聚氯乙烯树脂等已经单独编写补充数据表的产品之外的化工产品。以生产该产品的主要生产系统为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不包括辅助生产系统(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和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和保健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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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1范围内的每类主营产品应当单独填写表格;但是当两类或两类以上的主营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活动数据不能分开核算时,可以合并填写,并在“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中作对应说明。
*3填写时可删除此列所述的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可在此列各行填写说明左列数值含义的具体内容。
*4如果生产该种化工产品的分厂(或车间)生产多于1个,请自行加行;如生产一种产品的多个车间的数据无法分开,可合并报送,并在“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中作对应说明。
*5如果企业有其他类型的化石燃料,请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6如有自备电厂请同时填报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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