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报告单位应于每年2月28日前通过填报系统在线提交上年度排放报告。报告单位(不含重点排放单位)在线 提交报告后,同时向市发改委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排放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重点排放单位应于每年3月20日前向市发改委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排放报告(终版)和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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