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资产是指特定个体(企业)从已经发生的事项取得或加以控制,能以货币计量,可能带来未来效用的环境资源。其计量的依据主要是:(1)由人工投入形成的资源性资产,应以累计历史成本作为计量依据。对无法取得历史成本资料的,可以以近几年实际成本水平估价入账;(2)由产权变动购入资源性资产的,应以购入价格或评估价格计价入账;(3)已入账的资源性资产,如有后期投入,应按实际成本入账;(4)资源性资产消耗、转让、非常损失和其他损失,应按实际数额或平均成本数额削减资源性资产存量。
各企、事业单位可在企业会计账户中设置“绿色资产——××(水资源、森林等)资产”科目,正确核算各类绿色资产的流量与存量,并逐步实现资源性资产的培育与利用全过程的资产核算。同时为了保证“绿色资产”账户能反映会计主体所拥有的绿色资产总量,应设置“绿色资产损耗”账户,反映企业耗用自然资源而减少储量的货币表现。该账户为“绿色资产”账户的抵减账户,通过抵减可以反映会计主体拥有的绿色资产净值。自然形成的资源性资产,按评估价入账;人工投入的资源性资产,按各年投入的、按生产成本逐年结转累计形成的成本再加上资源性资产本身的价值入账;依法认定或产权变动所取得的资源性资产按实际购入或评估的价值计量。因此相应的会计分录为:借记“绿色资产——××资产”科目;货记相关科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