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5 北京市发改委 北京环境交易所
京发改[2014]957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今年本市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本市重点用能单位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北京市公共机构完善能源计量器具及智能化升级工作。为全面掌握各相关用能单位电、气、热、水等主要能源品种计量器具的配置及智能化情况,为工程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我们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及内容
此次调研对象为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重点用能单位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北京市公共机构,名单详见公共邮箱(邮箱地址:fgwbjjnjp@126.com,密码:408408)。
调研内容为输入和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智能化情况。
二、组织形式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质监局负责统筹协调调研的总体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并同步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的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相关用能单位加快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置。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组织本辖区内的各相关用能单位在线填报调查问卷,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的纸质版调查问卷(用能单位盖章)并按期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县质监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并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的执法检查工作。
各相关用能单位需按期如实在线填报调查问卷,并按时向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纸质版调查问卷(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填报方法
各相关用能单位请于2014年5月16日-30日登陆http://project.bjpc.gov.cn/nyjlqjdc填写调查问卷,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版调查问卷。
在各单位正式填报调查问卷前,我们将组织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在各单位填报调查问卷期间,我们将组建
专家咨询队伍、设立咨询电话,为各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于5月16日后登陆http://project.bjpc.gov.cn/nyjlqjdc查询。
四、时间安排
5月30日前,调研对象完成在线填报,并向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纸质版调查问卷。
6月5日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将收集齐的调研问卷纸质版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气候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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